股票代码:600266 股票名称:北京城建 编号:2016-58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2月20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公司现有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议案
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代华、郭延红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胡俞越、陈行、宋建波、周清杰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能够拓展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搭建资金融通与运作平台,有利于扩大房地产开发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59号公告。
4、关于北京城建兴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捌亿元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建兴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绿港国际中心支行申请开发贷款8亿元,期限3年,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下浮5%,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对外担保授权,以上担保已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60号公告。
5、关于北京城建兴瑞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并由公司出具承诺函的议案
同意公司的托管子公司北京城建兴瑞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向以农业银行为牵头行的银团(工商银行为联合牵头行,北京银行、北京农商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和兴业银行为参团行)申请融资金额336亿元,期限十年,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用于望坛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前期征收、补偿、安置及项目开发建设的资金需求,并由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在银团贷款清偿前,公司不撤资、不要求分红、不收息。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北京城建 公告编号:2016-59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北京城建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设计发展集团”)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城建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最终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集团公司、设计发展集团共同出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集团公司出资4000万元,持有40%股权;公司出资3000万元,持有30%股权;设计发展集团出资3000万元,持有30%股权。
集团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集团公司为北京市国有独资公司,持有公司股权40.39%,注册资本 108,197.3 万元,法定代表人陈代华,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是授权进行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承担各类型工业、能源、交通、民用、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机械施工、设备安装;商品混凝土、钢木制品、建筑机械、设备制造及销售;建筑机械设备及车辆租赁;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及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向境外派遣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所需的劳务人员(不含海员)等。
设计发展集团于2014年7月8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城建设计,股票代码:01599.HK),第一大股东为集团公司,持有44.87%股份,注册资本1,272,670,000 元,法定代表人王丽萍。公司业务范围涵盖城市轨道交通、综合交通枢纽、地下空间开发、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桥梁、道路等领域,为客户提供工程前期咨询、规划、投融资、勘察测绘、设计、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系统集成、项目评价、经济分析等专业化高质量的全程服务。公司前身是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成立于1958年,是为中国首条地铁北京地铁1号线的设计及勘察服务而成立。我们拥有中国设计及勘察行业的最高资质——综合甲级资质。公司业务遍布国内50多个城市,在30多个城市拥有分支机构,并延伸至安哥拉、越南、阿根廷、朝鲜、蒙古、巴基斯坦等海外市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集团公司出资4000万元,持有40%股权;公司出资3000万元,持有30%股权;设计发展集团出资3000万元,持有30%股权。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增加,资金需求日益增大,公司参与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搭建资金融通与运作平台,有利于拓展融资渠道,通过基金管理公司开展基金融资业务,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6年12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北京城建 公告编号:2016-60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北京城建兴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顺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8亿元人民币。截止目前公司对兴顺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6亿元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城建兴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捌亿元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建兴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绿港国际中心支行申请开发贷款8亿元,期限3年,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下浮5%,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兴顺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燕京街11号。法定代表人:王恒清。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物业管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项目投资;房地产经纪业务。
截至2016年9月30日,兴顺公司资产总额5,446,660,457.02元,负债总额5,350,695,466.07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3,750,695,466.07元,净资产95,964,990.95元。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为-3,091,277.05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兴顺公司资产总额3,506,049,148.10元,负债总额3,406,992,880.10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3,406,992,880.10元,净资产99,056,268.00元。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为-943,732元。
兴顺公司营业收入为0元,原因是项目仍在开发期,尚未销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兴顺公司向北京银行绿港国际中心支行申请开发贷款8亿元,期限3年,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下浮5%,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借款担保议案,同意兴顺公司申请捌亿元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兴顺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项目开发,且兴顺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204.46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5.3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兴顺公司2016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3、兴顺公司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