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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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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10 证券简称:天兴仪表 公告编号:2016-089

 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形。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2月20日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 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12月19 日15:00 至2016 年12月20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董事长文武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平潭天瑞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亦未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83,369,8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13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4,006,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10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39,363,5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0341%。

 (2)中小股东(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9,367,8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95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9,363,5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928%。

 8.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表决情况

 (一)以特别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股东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予以回避,其所持本公司股份44,002,000股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其他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股东及代表共33人,持有股份39,367,813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67,8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67,8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以特别决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股东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予以回避,其所持本公司股份44,002,000股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其他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股东及代表共33人,持有股份39,367,813股。

 (1)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2.01整体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37,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0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37,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2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280%。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37,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0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37,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2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280%。

 2.03 标的资产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37,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0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37,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2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280%。

 2.04 交易对价支付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37,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0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37,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2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280%。

 2.05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37,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0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37,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2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280%。

 2.06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37,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0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37,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2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280%。

 2.07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37,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0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37,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2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280%。

 2.08 股份锁定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37,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0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37,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2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280%。

 2.09 本次交易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37,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0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37,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2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280%。

 2.10 上市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37,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0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37,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2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280%。

 2.11 业绩承诺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37,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0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37,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2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280%。

 2.12 过渡期损益归属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37,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0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37,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2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280%。

 (3)重大资产出售方案

 2.13 交易对方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37,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0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37,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2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280%。

 2.14 拟出售资产及其定价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37,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0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37,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2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280%。

 2.15 拟出售资产涉及的人员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37,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0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37,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2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280%。

 2.16 过渡期损益归属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37,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0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37,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2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280%。

 (4)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

 2.17 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37,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0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37,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2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280%。

 (三)以特别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股东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予以回避,其所持本公司股份44,002,000股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其他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股东及代表共33人,持有股份39,367,813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67,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67,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

 (四)以特别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股东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予以回避,其所持本公司股份44,002,000股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其他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股东及代表共33人,持有股份39,367,813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67,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67,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

 (五)以特别决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协议的议案》。

 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股东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予以回避,其所持本公司股份44,002,000股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其他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股东及代表共33人,持有股份39,367,813股。

 5.0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37,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0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37,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2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280%。

 5.02《业绩补偿协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54,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95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54,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18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815%。

 5.03《资产出售协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37,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0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37,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2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280%。

 (六)以特别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股东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予以回避,其所持本公司股份44,002,000股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其他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股东及代表共33人,持有股份39,367,813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67,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67,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

 (七)以特别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股东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予以回避,其所持本公司股份44,002,000股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其他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股东及代表共33人,持有股份39,367,813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67,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67,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

 (八)以特别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股东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予以回避,其所持本公司股份44,002,000股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其他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股东及代表共33人,持有股份39,367,813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67,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67,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

 (九)以特别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股东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予以回避,其所持本公司股份44,002,000股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其他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股东及代表共33人,持有股份39,367,813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67,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67,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

 (十)以特别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议案》。

 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股东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予以回避,其所持本公司股份44,002,000股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其他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股东及代表共33人,持有股份39,367,813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67,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67,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

 (十一)以特别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股东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予以回避,其所持本公司股份44,002,000股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其他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股东及代表共33人,持有股份39,367,813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67,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67,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

 (十二)以特别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议案》。

 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股东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予以回避,其所持本公司股份44,002,000股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其他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股东及代表共33人,持有股份39,367,813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67,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67,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有条件豁免深圳市瑞安达实业有限公司作出的择机推进天兴仪表重组事宜承诺的议案》。

 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股东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予以回避,其所持本公司股份44,002,000股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其他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股东及代表共33人,持有股份39,367,813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67,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67,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将拟出售资产转移至全资子公司并与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369,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67,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

 3.表决结果

 上述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1-12项议案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伦典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德成律师、程星星律师

 3.结论性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符,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伦典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710 证券简称: 天兴仪表 公告编号:2016-090

 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简称:天兴仪表,股票代码:000710)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16年12月19日、2016年12月20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关注、核实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经披露的《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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