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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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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信证券”)签订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16年12月23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华信证券销售网点和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下列新增基金(详见下表)的开户、申(认)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业务。

 一、新增销售的基金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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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在上海华信证券办理上述基金开户、申(认)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应了解该基金具体业务开通情况,具体可以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相关基金公告。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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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2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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