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优化资产结构,拟以现金方式向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集团”)出售相关林业资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升达林业,股票代码:002259)自2016年11月7日开市时起停牌,公司于2016年11月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3),于2016年11月1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85)。经确认,公司本次筹划的出售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于2016年11月21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并于2016年11月2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87),2016年11月28日、2016年12月5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89,2016-092),2016年12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5),2016年12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98),2016年12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暨暂不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100)。
2016年12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2月1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截至目前,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在对上述文件进行审核,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升达林业;股票代码:002259)自2016年12月21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结果后另行通知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事项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