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6-143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6年12月20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电长城网际系统应用有限公司(简称“长城网际”)、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株洲国投”)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宜:
为充分利用各方优势推进智慧城市的产业化,提升公司在智慧城市领域的竞争力,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与长城网际、株洲国投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2016-144号《关于与长城网际、株洲国投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审议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靳宏荣先生、李峻先生、孙劼先生、孔雪屏女士、张志勇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上述事项已在事前取得独立董事认可后方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6-144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长城网际、株洲国投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在本文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 公 司”:指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网际”:指中电长城网际系统应用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下属子公司
“株洲国投”:指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指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一、概述
1、公司计划与长城网际、株洲国投就在湖南省株洲市共同投资成立“中电智慧城市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事宜订立《合资成立公司协议书》,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其中长城网际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持股比例为40%;株洲国投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持股比例为40%;公司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持股比例为20%。
2、鉴于本公司与长城网际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电子,根据《深圳证券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上述事项已经2016年12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靳宏荣先生、李峻先生、孙劼先生、孔雪屏女士、张志勇先生回避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项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订约方基本情况
(一)中电长城网际系统应用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住 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技城南区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有限公司院内B栋5层
3、法定代表人:朱立锋
4、注册资本:人民币18,200万元
5、主营业务:专业承包;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技术培训;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6、财务状况:长城网际2015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35,335.2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9,352.99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3,155.4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986.45万元。
7、现有股权结构情况:长城网际为中国电子直接持股50.55%的控股公司。
8、与本公司关联关系:长城网际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2、住 所: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南路455号
3、法定代表人:杨尚荣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
5、主营业务: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经营;企业经营管理咨询服务。
6、财务状况:株洲国投2015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274.48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9.77亿元,营业总收入为人民币43.13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25亿元。
7、股权结构关系:株洲市国资委独资公司。
三、关联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各方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出资。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电智慧城市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2)注册地点:湖南省株洲市高新区
(3)经营范围:智慧城市整体方案的研发、实施、服务及运营;信息化技术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工程施工;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发及实施;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4)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设定为人民币1亿元。其中长城网际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持股比例为40%;株洲国投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持股比例为40%;公司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持股比例为20%。
四、协议主要内容
1、签约方:长城网际、株洲国投、本公司
2、投资金额:详见前文介绍。
3、支付方式:各方以货币资金一次性出资,在协议签订后30日内实缴到位。
4、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
合资公司董事会由5名组成,长城网际推荐2名、株洲国投推荐2名、本公司推荐1名;设董事长1人由株洲国投推荐,副董事长1人由长城网际推荐;经营管理层设总经理1人由长城网际推荐,总经理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副总经理2人,株洲国投、本公司各推荐1名,财务总监1人由长城网际推荐。
5、生效条件
《株洲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推进“智慧株洲”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合作协议书》已经签署并生效,且组建该合资公司的方案获得各方上级主管部门通过,三方签订本协议。
6、其他
合资公司成立后,将在北京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暂命名为“中电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3,000万元。
五、组建合资公司的目的及影响
基于对智慧城市未来市场发展前景的展望,充分利用长城电脑、长城网际的优势技术及依托株洲市政府资源政策,积极探索“智慧株洲”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新模式,各方决定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以期获取满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此次公司和长城网际、株洲国投共同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推进智慧城市产业化,打造智慧城市相关产品和服务,为形成可复制的智慧城市商业运营模式并向全国推广积累经验,加强公司在智慧城市领域的影响和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和长城网际、株洲国投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充分利用各方优势推进智慧城市的产业化,提升公司在智慧城市领域的竞争力。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会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其他
1、《合资成立公司协议书》的实施和完成尚需获得各相关方及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核准,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本年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与长城网际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077.92万元。
八、备查文件
1、相关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合资成立公司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