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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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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16-059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价格于2016年12月19日、12月2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20.3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通过书面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情形;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可能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未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

 5、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后正在实施之中。2016年12月13日完成标的资产过户工作(详见公司12月15日披露的2016-058号公告)。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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