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6-100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进行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12月19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塑集团”)通知,东塑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9,5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48%)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期限为一年。本次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12月19日,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12月19日。
截止本公告日,东塑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87,098,559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9.16%,其中已质押股份总数为153,527,009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2.06%,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3.93%。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