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5,6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12月12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5年12月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367号)文件核准,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森股份”或“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2,000,000股,并于2015 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为 156,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 208,00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股股东为苏州道烨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德睿亨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苏州堃冠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现锁定期即将期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15,600,000股,将于 2016 年12月12日起上市流通(鉴于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12月10日(星期六),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将顺延至该日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16年12月12日(星期一))。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20,80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2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5,600万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进行转增股本等事项,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承诺如下:
1、苏州道烨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自道森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道森股份的股份,也不由道森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苏州德睿亨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道森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道森股份的股份,也不由道森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3、苏州堃冠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自道森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道森股份的股份,也不由道森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上述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有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道森股份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5,6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12月12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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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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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网公告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