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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0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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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6-183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公司2016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16年11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6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规性:本次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2月7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12月6日—12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6日下午3:00至2016年12月7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16年12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及延长担保期限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11月22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12月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六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外地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注明参加股东大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六楼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洪再春、黄汉杰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731557、87580732/87731800

 邮编:350003

 六、授权委托书(附件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732”,投票简称为“泰禾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议案1的编码为1.00,议案2的编码为2.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2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6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2月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

 (注:请对每一审议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审议事项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签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六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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