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2月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债券 |
基金主代码 | 000177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8月21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6年11月21日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债券A | 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债券C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000177 | 001872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元) | 1.014 | 1.097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 4,752,589.82 | 2,322,033.01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 0.01080 | 0.07752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1080 | 0.7760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6年的第四次分红 |
注:(1)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债券A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1080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1080元;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债券C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7752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7752元;(2)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债券A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1080元; 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债券C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776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6年12月7日 |
除息日 | 2016年12月7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6年12月8日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准日为2016年12月7日,基金份额登记过户日为2016年12月8日。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为本基金的下一个开放日。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4)投资者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16年12月5日、12月6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基金代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国工商银行等
为嘉实物流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
公告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上述代销机构自2016年12月5日起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嘉实物流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详情: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
法定代表人 | 易会满 | 联系人 | 杨菲 |
传真 | 010-66107914 |
网址 | www.icbc.com.cn | 客服电话 | 95588 |
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
法定代表人 | 唐双宁 | 联系人 | 朱红 |
电话 | (010)63636153 | 传真 | 010-63639709 |
网址 | www.cebbank.com | 客服电话 | 95595 |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王洪章 |
网址 | www.ccb.com | 客服电话 | 95533 |
4.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网址:www.jsfund.cn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5日
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年第四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2月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 |
基金主代码 | 000116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5月21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6年11月21日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元) | 1.003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 7,019,077.34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 0.00240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0240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6年的第四次分红 |
注:(1)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240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240元;(2)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24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6年12月7日 |
除息日 | 2016年12月7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6年12月8日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准日为2016年12月7日,基金份额登记过户日为2016年12月8日。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为本基金的下一个开放日。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4)投资者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16年12月5日、12月6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基金代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