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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0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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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发行结果公告

 特别提示

 1、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齐眼药”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26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兴齐眼药”,股票代码为“300573”。

 2、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5.16元/股,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

 3、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6年12月1日(T+2日)结束。

 4、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9,961,636;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03,002,041.76;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股):38,364;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金额(元):197,958.24。

 5、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即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为38,364股,包销金额为197,958.24元。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为0.19182%。

 2016年12月5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一起划付给发行人,发行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发布的网上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发行人: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5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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