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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0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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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ST钒钛 公告编号:2016-84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阶段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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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攀钢钛业”)拟分别将持有的全部铁矿石业务资产和海绵钛项目资产及业务转让给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钢集团”)和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矿业”)(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出售”)。

 2016年9月14日、2016年9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经完成国家发改委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及商务部的境外投资备案手续。

 二、公司、攀钢钛业、攀钢集团及鞍钢矿业已于2016年10月14日共同签署了《资产交割协议》,确认交割条件全部达成,明确了交割日、交割审计基准日并对资产交割安排、员工安置及金融机构借款债务转移等事项作出了约定。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标的资产交割已经完成。

 三、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标的资产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攀港有限公司70%股权已过户至攀钢集团名下;海绵钛项目资产已经交付并过户给攀钢集团;鞍钢集团鞍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鞍钢集团投资(澳大利亚)有限公司100%股权、鞍钢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已过户至鞍钢矿业名下。

 四、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标的资产的交割审计工作已经完成。

 五、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重大资产出售协议》及《重大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交易对方将以承接公司部分金融机构借款债务的方式支付部分交易对价。截至本公告日,相关各方正在与有关银行签署债务转移协议,该等债务转移工作尚未最终完成。待上述债务转移工作完成后,交易各方将签署补充协议,依照《重大资产出售协议》之约定明确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及交易对方最终承接的金融机构借款债务金额。

 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工作,并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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