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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0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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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信国际公告编号:2016-098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发出,并于2016年12月1日上午10:00时,在上海徐汇区富民路291号悟锦世纪大厦9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公司3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拟向建设银行、上海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507,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下属全资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融资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融资合同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6-100号公告。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华信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拟向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 万元,期限为一年。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为海南银行的股东,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华信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董事长李勇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6-101号公告。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华信天然气香港向建设银行、民生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14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由公司提供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华信天然气香港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华信天然气香港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6-102号公告。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12月19日(星期一)在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路327号嘉汇广场C座3楼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6-103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信国际 公告编号: 2016-099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发出,并于2016年12月1日上午10:30时,在上海市徐汇区富民路291号悟锦世纪大厦9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熊凤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拟向建设银行、上海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507,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下属全资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融资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融资合同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6-100号公告。

 (二)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华信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拟向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 万元,期限为一年。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为海南银行的股东,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华信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主席熊凤生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6-101号公告。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华信天然气香港向建设银行、民生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14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由公司提供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华信天然气香港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华信天然气香港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6-102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信国际 公告编号:2016-100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基本情况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华信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保理”)、全资孙公司华信天然气(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天然气香港”),因快速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拟在现有融资额度基础上,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期限为一年,在额度项下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押汇、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内保外贷、内存外贷、资管计划等各类业务,具体如下:

 (1) 公司拟向建设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用于华信天然气香港内保外贷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由公司提供反担保。

 (2) 公司拟向上海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2,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额度,以公司在上海银行开立的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存单作为质押担保。

 (3) 华信保理拟通过金融机构融资不超过人民币260,000万元(不含华信保理拟通过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不超过4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

 (4) 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华信天然气香港拟向民生银行申请内存外贷业务,由华信天然气香港向民生银行融资不超过9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由公司在民生银行开立的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存单作为质押担保。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拟向上述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507,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下属全资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融资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融资合同为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李勇先生代表公司与银行及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及额度内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经过认真核查公司及下属全资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等,认为此次公司及下属全资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有助于增强公司及下属全资公司融资能力,储备充足的可用资金额度,维系与各融资银行的良好合作关系,充分保障公司及下属全资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要。在充分评估公司及下属全资公司的财务安全和利息成本负担能力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全资公司在获取授信后会视实际需求适当提用,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公司未来持续扩大银行授信额度夯实基础。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信国际 公告编号:2016-101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华信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保理”) 拟向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 万元,期限为一年。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信”)为海南银行的股东,海南银行为华信保理的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 本次关联交易的概述

 为满足华信保理后期业务开展以及资金需求,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华信保理向关联方海南银行申请4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海南银行为华信保理的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6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年生

 3、注册资本:300,000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海南银行股权结构:

 ■

 6、关联关系

 华信国际控股股东上海华信系海南银行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华信国际全资子公司华信保理与海南银行存在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信保理拟向海南银行申请4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后期业务所需流动资金周转,期限为一年。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为了满足华信保理后期业务的发展以及资金需求,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华信保理向关联方海南银行申请4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

 本次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且不涉及资产收购事项,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企业与海南银行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40,000万元人民币。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进行了认真审核,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华信保理后期业务开展,提升华信保理可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信国际 公告编号:2016-102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为全资孙公司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华信天然气(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天然气香港”),因快速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拟在现有融资额度基础上,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申请融资,期限为一年,由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1) 公司拟向建设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用于华信天然气香港内保外贷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内保外贷业务由公司提供反担保。

 (2) 公司拟向民生银行申请办理内保外贷业务,由民生银行指定的境外金融机构(含民生银行海外分支机构)向公司全资孙公司华信天然气(香港)提供融资,最高额度不超过9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由公司在民生银行开立的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存单作为反担保。

 华信天然气香港向上述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14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华信天然气香港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华信天然气香港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公司为华信天然气香港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14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日,该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

 本次对外担保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依据有关银行给予上述全资孙公司的融资额度,上述全资孙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华信天然气香港系公司的全资孙公司,为满足其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且上述被担保人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上述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是切实可行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担保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对外担保后,公司本年度累计审批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19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431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000%。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任何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信国际 公告编号:2016-103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召开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公司拟定于2016年12月19日(周一)召开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12月19日(周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12月18日-2016年12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18日下午15:00至2016年12月1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6年12月14日(星期三)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徐汇区天钥桥路327号嘉汇广场C座3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凡2016年12月14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统计时,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二、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0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三、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方式请注明“证券事务部”收。

 2、登记时间:2016年12月15日——2016年12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路327号C座嘉汇广场3楼会议室

 邮政编码:200030 传 真:021-23571817

 会务事项咨询:

 联系人:孙为民;

 联系电话:021-23571817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 362018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

 (4)输入委托股数,表决意见;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或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进行统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2)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3)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 0755-88666172/88668486,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3)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操作办法: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8日下午15:00至2016年12月1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股东应当通过其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 A股股东应当通过A股股东账户投票;B股股东应当通过B股股东账户投票;优先股股东应当通过A股股东账户单独投票。股东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按A股、B股、优先股分类)股份数量总和。

 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应当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确认多个股东账户为同一股东持有的原则为,注册资料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股东账户注册资料以股权登记日为准。

 2、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大会任一议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按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对其他议案未进行有效投票的,视为弃权。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受托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通过交易系统的投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按照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数量合并计算。股东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投票时,应当以其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全部相同类别股份对应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记录的选举票数为准。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公司参加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投票说明:

 1. 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 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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