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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0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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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1、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6年11月9日证监许可[2016]2602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其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类别为混合型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滚动的方式运作。本基金第一个封闭期的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结束日为该封闭期起始日满3个月的最后一日。自第一个封闭期结束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本基金进入第一个开放期。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日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日的次一日,结束日为该封闭期起始日满3个月的最后一日。以此类推。本基金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5 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将自2016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23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具体办理业务时间见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服电话咨询)公开发售。

 6、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直销机构为本公司,包括直销中心柜台及基金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含网上交易、电话交易、泰康保手机客户端交易、“泰康资产微基金”微信公众号以及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的其他电子交易系统)。其他销售机构包括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本基金指定销售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8、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9、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0、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系统、电话交易系统、泰康保手机客户端、“泰康资产微基金”微信公众号以及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的其他电子交易系统等)或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认购基金份额的,单个基金账户首笔最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下同)为1,000元,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认购基金份额的,单个基金账户首笔最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为100,00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基金管理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对单一投资人在认购期间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11、本基金不设募集上限。

 12、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投资者在T 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通常应在T+2 日到原认购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12月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的《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有关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代销机构的具体销售网点详见其相关业务公告。

 15、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司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其他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6、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免长途话费)、010-52160966咨询认购事宜,也可拨打工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88及其他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认购事宜。

 17、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免长途话费)、010-52160966咨询认购事宜。

 18、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9、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债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中期票据、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30%;持有的全部权证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在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应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等其他投资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参与投资,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投资比例限制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该券种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中小企业私募债的信用风险是指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人可能由于规模小、经营历史短、业绩不稳定、内部治理规范性不够、信息透明度低等因素导致其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而使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从而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基金可通过多样化投资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流动性风险是指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其转让方式及其投资持有人数的限制,存在变现困难或无法在适当或期望时变现引起损失的可能性。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相应期限国债收益率出现不利变动时,可能会导致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每满3个月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投资者只能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面临在封闭期内无法申购或赎回的风险。由于本基金在开放期集中开放赎回,故开放期出现巨额赎回的可能性较大,带来更高的流动性风险,在开放期赎回的投资者面临无法及时获得赎回款项的风险,而未赎回的投资者面临因变现冲击成本所致的基金净值波动风险。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每个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的情况,或者本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基金强制清盘的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初始面值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泰康金泰3月定开混合。基金代码003813)。

 (二)基金类型及运作方式

 混合型基金,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滚动的方式运作。本基金第一个封闭期的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结束日为该封闭期起始日满3个月的最后一日。自第一个封闭期结束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本基金进入第一个开放期。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日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日的次一日,结束日为该封闭期起始日满3个月的最后一日。以此类推。本基金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5 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要求。

 例如,假设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2月1日(周一)生效。那么,第一个封闭期的起始日为2016年2月1日(周一),第一个封闭期的结束日 2016年4月30日(周六)。第一个开放期的起始日为2016年5月3日(周二),其中5月1日-5月2日为“2016年五一放假”。假设第一个开放期有9个工作日,则第一个开放期的结束日为2016年5月13日(周五)。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日为2016年5月14日(周六),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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