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并于2016年5月10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对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投资类型包括结构性存款、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用于定期存单、协定存款等,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上述议案的具体情况及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临2016-013号《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临2016-015号《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16-055号《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进展公告》。
公司于2016年8月29日办理完结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的结构性存款,收益起算日为2016年8月30日,到期日为2016年11月29日,收益为4,851,671.23元。现结构性存款到期,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办理了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的结构性存款事宜,起息日为2016年12月1日,到期日为2017年3月2日,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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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