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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部分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详见2016年9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部分赎回情况
公司于2016年9月 29 日使用人民币5.64亿元闲置募集资购买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理财产品,具体购买情况详见2016年10月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将“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理财产品中人民币8,500万元予以赎回,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411,493.15元。截至本公告日,本金及收益合计85,411,493.15元已划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公司及子公司近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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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