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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0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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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223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编号:2016-046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1月30日,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于江水先生关于其股权质押登记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一)2016年11月30日,于江水先生将其持有的4,4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9%)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质押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11月30日,质押期限为12个月,上述质押已办理完成了相关手续。

 (二)于江水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2,520,4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3%;截至本公告日,于江水先生已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1,33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0.4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44%。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股份质押的目的

 于江水先生本次股权质押目的是流动资金周转需要。

 (二)资金偿还能力及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于江水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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