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11月25日披露了《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并于2016年11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重组报告书若干事项的问询。
针对问询过程中提及的事项,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了书面回复,同时按照问询的要求对重组预案进行了修改和补充,涉及的主要内容如下(如无特殊说明,本公告中简称与重组预案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重组报告书“第六节三(三)2、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中补充披露主要销售客户高校附属医院销售额未合并计算的原因;
2、重组报告书“第三节 八 2、三家有限合伙交易对方的穿透核查情况”中补充披露了有限合伙交易对方穿透核查所涉及的资金来源、受让价格及是否涉及突击入股等问题;
3、重组报告书“第四节六、拟出售资产职工安置情况”中补充披露了拟出售资产是否涉及人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存在职工要求买断工龄情况及其应对方法等。
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及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5日披露了《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下称“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交易所问询沟通,其对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如下:
1、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第三节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补充披露本次重组前后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2、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五节三、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中补充披露本次重组后上市公司管理层拟任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