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46
债券代码:122425 债券简称:15际华01
债券代码:122426 债券简称:15际华02
债券代码:122358 债券简称:15际华03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0日公开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减持公司股份的《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一)》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二)》。
现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有关要求,对《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一)》和《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二)》更正如下:
一、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一)
更正前表述: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16年8月17日,新兴际华集团与新兴铸管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际华集团5%股份(19,285万股)协议转让给新兴铸管,转让单价为协议签署日前30个交易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即8.435元/股。股份转让价款总计162,668,975万元。新兴铸管应向新兴际华集团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将冲抵新兴铸管对新兴际华集团的部分债权。本次股份转让后,新兴际华集团持有际华集团股权由2,558,457,000股权减少至2,365,607,000股,占际华集团股权比例由66.33%减少至61.33%。本次股份转让后,际华集团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鉴于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45.38%股权,是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未发生变化。
上述股份协议转让事项须经国务院国资委同意后才能组织实施。
更正后表述: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16年8月17日,新兴际华集团与新兴铸管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际华集团5%股份(19,285万股)协议转让给新兴铸管,转让单价为协议签署日前30个交易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即8.435元/股。股份转让价款总计162,668.975万元。新兴铸管应向新兴际华集团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将冲抵新兴铸管对新兴际华集团的部分债权。本次股份转让后,新兴际华集团持有际华集团股权由2,558,457,000股权减少至2,365,607,000股,占际华集团股权比例由66.33%减少至61.33%。本次股份转让后,际华集团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鉴于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45.38%股权,是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未发生变化。
上述股份协议转让事项须经国务院国资委同意后才能组织实施。
二、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二)
更正前表述: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16年8月17日,新兴铸管与新兴际华集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受让新兴际华集团持有的际华集团5%股份(19,285万股),受让单价为协议签署日前30个交易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即8.435元/股。股份转让价款总计162,668,975万元。新兴铸管应向新兴际华集团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将冲抵新兴铸管对新兴际华集团的部分债权。本次股份转让后,新兴铸管持有际华集团股权增加至19,285万股,占际华集团股权比例增加至5%。本次股份转让后,际华集团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鉴于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45.38%股权,是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未发生变化。
上述股份协议转让事项须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后才能组织实施。
更正后表述: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16年8月17日,新兴铸管与新兴际华集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受让新兴际华集团持有的际华集团5%股份(19,285万股),受让单价为协议签署日前30个交易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即8.435元/股。股份转让价款总计162,668.975万元。新兴铸管应向新兴际华集团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将冲抵新兴铸管对新兴际华集团的部分债权。本次股份转让后,新兴铸管持有际华集团股权增加至19,285万股,占际华集团股权比例增加至5%。本次股份转让后,际华集团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鉴于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45.38%股权,是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未发生变化。
上述股份协议转让事项须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后才能组织实施。
除上述变更外,本公司于2016年8月20日公开披露的《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一)》和《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二)》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