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9日收到公司股东徐昭先生的函告,获悉徐昭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本次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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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昭先生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个人限售股4,749,71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15.45%)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签订了《质押合同》,用于个人融资需求。徐昭先生已于2016年10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6年10月17日起至徐昭先生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徐昭先生累计质押公司个人限售股30,749,7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6%。徐昭先生被质押的股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本次质押冻结的股份不影响其业绩承诺的正常履行,公司将积极监督其业绩承诺的履行情况,并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附:备查文件
1、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