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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分别为1,438,322,457股和44,560,515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43.59%和1.35%。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分别为2016年10月21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吸收合并广东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内蒙古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漯河双汇牧业有限公司、漯河华懋双汇化工包装有限公司、漯河双汇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686号)核准:一、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向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双汇集团”)、罗特克斯有限公司(Rotary Vortex Limited,以下简称“罗特克斯”)发行454,589,218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二、公司以新增39,705,106股股份吸收合并广东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内蒙古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漯河双汇牧业有限公司,漯河双汇新材料有限公司,漯河华懋双汇化工包装有限公司。
2012年7月11日,公司完成向双汇集团和罗特克斯发行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股权登记托管工作,其中,向双汇集团发行股份479,440,819股,向罗特克斯发行股份14,853,505股。上述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的股份于2012年7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
二、本次发行后至今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1、本公司于2012年5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94,294,324股,发行结束后,公司总股本由605,994,900股增加至1,100,289,224股。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2012年末公司总股本1,100,289,2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200,578,448股。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2014年末公司总股本2,200,578,4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增至3,300,867,672股。
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重组标的资产在建工程未完成业绩承诺所对应股份的议案,回购注销罗特克斯业绩承诺补偿股份1,309,388股,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减少至3,299,558,284股。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是2016年10月21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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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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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双汇集团和罗特克斯承诺,在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所认购的股份自其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申请之日,双汇集团和罗特克斯均履行了相关承诺。
六、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上市公司对该股东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说明
经本公司董事会核查,截至本次限售股份解除申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亦不存在本公司为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七、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对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双汇集团和罗特克斯为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其中双汇集团是本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罗特克斯持有双汇集团100%股权,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双汇集团和罗特克斯承诺:未有计划在本次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深交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及以上。如果未来计划通过深交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双汇集团、罗特克斯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本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披露内容包括拟出售的股份数量、时间、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八、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经核查后认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违反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双汇发展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双汇发展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特此公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