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一年。公司于2016年10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同意公司在上述最高额度8亿元人民币的范围内,以2.5亿元人民币购买交通银行“日增利S款”理财产品。该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与存续天数对应1.65%—2.95%。
一、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半年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资产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损益情况。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属于董事会授权范围。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短期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
3、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备查文件
1、长江传媒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2、长江传媒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