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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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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6-056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0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0月16日-2016年10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16日下午15:00至 2016年10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灼林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50,587,5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62%,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50,546,6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61%;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0,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6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0,587,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6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2.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交易标的和交易对方

 表决情况:同意350,587,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6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交易标的价格及定价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350,587,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6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交易对价支付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350,587,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6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发行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350,587,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6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同意350,587,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6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350,587,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6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350,587,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6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350,587,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6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锁定期

 表决情况:同意350,587,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6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期间损益约定

 表决情况:同意350,587,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6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350,587,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6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350,587,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6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3)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350,587,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6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2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

 (1)发行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350,587,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6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同意350,587,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6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350,587,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6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发行价格与定价依据

 表决情况:同意350,587,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6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350,587,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6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350,587,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6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锁定期

 表决情况:同意350,587,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6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350,587,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6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3本次交易的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350,587,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6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0,587,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6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0,587,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6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0,587,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6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普莱德股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0,587,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6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普莱德股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利润补偿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0,587,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6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普莱德股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0,587,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6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0,587,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6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0,587,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6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意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0,587,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6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0,587,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6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0,587,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6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4.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0,587,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6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0,587,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6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0,587,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6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0,587,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6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0,587,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0,587,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0,587,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0,547,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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