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一)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6年10月17日14:45。
(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6年10月16日15:00-2016年10月17日15:00。
(三)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6年10月17日9:30-11:30和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206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
4.召集人: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梁柏松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15人(其中,通过网络方式投票的股东5人,通过现场表决方式投票的股东10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07,312,9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5%,其中,网络表决股份105,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0.02%,现场表决股份207,207,3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39.2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等出现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审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情况: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的有207,231,228股,反对的有81,700股;弃权的有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分别是99.96%、0.04%、0%),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公司5%以下股票的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的有31,861股,反对的有81,700股,弃权的有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分别28.06%、71.94%、0%。
2、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的有207,231,228股,反对的有81,700股;弃权的有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分别是99.96%、0.04%、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公司5%以下股票的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的有31,861股,反对的有81,700股,弃权的有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分别28.06%、71.94%、0%。
3、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该项议案下的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表决情况:同意的有207,215,928股,反对的有97,000股;弃权的有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分别是99.95%、0.05%、0%),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公司5%以下股票的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的有16,561股,反对的有97,000股,弃权的有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分别14.58%、85.42%、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洁芳 谭天俊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审议的议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