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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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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94 证券简称:广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28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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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0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国贸大道南 636 号(广日工业园)G 栋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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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副董事长吴文斌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董事袁志敏先生、独立董事叶鹏智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事前已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李翊君女士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事前已请假;

 3、公司副总经理杜景来先生出席会议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副总经理吴宾先生、蔡志雯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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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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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金勇敏、倪小燕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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