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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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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6-101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6年10月17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缺席1人(公司董事贺锦雷先生因公务原因缺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 11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

 二、会议以 11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由于本次重组涉及事项较多,相关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重组方案尚需进一步商讨、论证、细化 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2016年11月4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董事会提议在2016年11月3日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时间自2016年11月4日起不超过3个月,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本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11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参与出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参与出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四、会议以 11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执行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的议案》。

 根据集团业务发展需要,依据公司章程,经公司CEO李东生先生提名,拟聘任李书彬先生为公司执行委员会成员,陈卫东先生不再任公司执行委员会成员。

 调整后的公司执行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李东生、薄连明、黄旭斌、郭爱平、吴士宏、闫晓林、黄伟、金旴植、李书彬。

 公司执行委员会秘书由廖骞担任。?

 李书彬先生简历见附件。

 五、会议以 11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本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6年11月3日下午14 点30分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高新南四道13号深圳丽雅查尔顿酒店2楼聚德厅召开本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7日

 附件:

 李书彬个人简历

 李书彬,男,1963年9月生,长江商学院EMBA。李书彬先生1997年加入TCL,历任TCL电器销售有限公司财务总监、TCL集团多媒体电子事业本部财务中心总经理、TCL多媒体中国业务中心副总经理、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TCL家电集团副总裁、空调事业部总经理等职。现任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TCL家电集团CEO、TCL空调事业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6-102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8月4日起停牌。经公司确认,本次筹划事宜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8月18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涉及的工作量较大,重组方案尚需进一步协商、完善和论证,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9月19日起继续停牌一个月,前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8月4日、2016年8月10日、2016年8月18日、2016年8月24日、2016年8月31日、2016年9月7日、2016年9月19日、2016年9月26日、2016年10月10日、2016年10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70)、《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72)、《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7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81、2016-083、2016-085、2016-094、2016-097、2016-100)和《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期间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2)。

 本次停牌不涉及公司债还本付息,因此公司“16TCL01”(代码 112352)、“16TCL02”(代码 112364)和“16TCL03”(代码 112409)三支公司债券继续交易,不停牌。

 公司原承诺争取最晚将在2016年10月18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但是由于本次重组涉及事项较多,相关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公司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组预案。公司于2016年10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因此,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主要交易对方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要交易对方包括但不限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纺织”)。

 2、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为本公司的半导体显示业务相关资产,标的资产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本公司。

 3、交易具体情况

 深纺织拟以发行股份和/或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该事项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变更,也不涉及本公司发行股份配套募集资金。

 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的控制权不会发生变更。

 4、与本次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进展

 公司拟与深纺织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签署《重组框架协议》,约定主体方案为深纺织拟以发行股份和/或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本公司和/或其他方持有的半导体显示业务相关的股权/业务/资产。公司与相关方将就本次重组方案的具体细节进行进一步磋商,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具体方案、标的资产范围、资产定价、股份/现金支付比例、股份发行价格及数量、交易程序和审批等。

 5、本次交易涉及的中介机构

 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为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为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及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正在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

 6、本次交易的事前审批

 本次交易需要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相关监管部门(如涉及)的审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确定后,本公司与相关方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后报所涉及的监管机构审批。

 二、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工作,包括: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并组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财务顾问、审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开展尽调工作;与相关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协商及论证等。

 三、公司继续停牌的原因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情况较为复杂、相关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交易方案尚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因此公司无法按原定时间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四、公司继续停牌期间的安排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也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预计在停牌之日起三个月内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即最晚将在2016年11月4日前按照《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或《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继续停牌的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组事项的议案。若公司未能在继续停牌的期限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或申请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证券最晚将于2016年11月4日恢复交易,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本次重组终止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6-103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8月4日起停牌。经公司确认,本次筹划事宜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8月18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涉及的工作量较大,重组方案尚需进一步协商、完善和论证,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9月19日起继续停牌一个月,前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8月4日、2016年8月10日、2016年8月18日、2016年8月24日、2016年8月31日、2016年9月7日、2016年9月19日、2016年9月26日、2016年10月10日、2016年10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70)、《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72)、《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7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81、2016-083、2016-085、2016-094、2016-097、2016-100)和《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期间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2)。

 本次停牌不涉及公司债还本付息,因此公司“16TCL01”(代码 112352)、“16TCL02”(代码 112364)和“16TCL03”(代码 112409)三支公司债券继续交易,不停牌。

 公司原承诺争取在2016年11月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但由于本次重组涉及事项较多,相关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重组方案尚需进一步商讨、论证、细化 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2016年11月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依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将在2016年11月3日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时间自2016年11月4日起不超过3个月,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主要交易对方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要交易对方包括但不限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纺织”)。

 2、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为本公司的半导体显示业务相关资产,标的资产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本公司。

 3、交易具体情况

 深纺织拟以发行股份和/或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该事项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变更,也不涉及本公司发行股份配套募集资金。

 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的控制权不会发生变更。

 4、与本次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进展

 2016年10月17日,公司与深纺织已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签署《重组框架协议》,约定了主体方案为深纺织拟以发行股份和/或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本公司和/或其他方持有的半导体显示业务相关的股权/业务/资产。公司与深纺织将就本次重组方案的具体细节进行进一步磋商,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具体方案、标的资产范围、资产定价、股份/现金支付比例、股份发行价格及数量、交易程序和审批等。

 5、本次交易涉及的中介机构

 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为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为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及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正在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

 6、本次交易的事前审批

 次交易需要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相关监管部门(如涉及)的审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确定后,本公司与相关方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后报所涉及的监管机构审批。

 二、重组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6年10月17日与深纺织就本次交易达成了初步共识并签署了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重组的主要方案

 深纺织拟以发行股份和/或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TCL集团和/或其他方(深纺织、TCL集团和其他方以下合称“各方”)持有的半导体显示业务相关的股权/业务/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双方同意标的资产的作价应公平、公允,标的资产最终的交易价格应依据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和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做出的并经深圳市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各方协商确定。

 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深纺织股份的发行价格和最终发行数量由各方在正式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中予以明确。

 TCL集团同意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向深纺织就标的资产的业绩作出承诺,业绩承诺的具体安排由双方另行签订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2、员工安置

 双方应就本次重组涉及的员工安置进行协商,本着合法合规、合情合理的原则制定妥善的员工安置方案,以确保员工安定,生产经营的平稳过渡,并且员工安置方案不得损害员工利益。

 3、后续安排

 为保证双方的利益并有效地推动本次重组,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应尽快开始全面尽职调查,一方应或促使相关方全力配合另一方的尽职调查工作。

 同时,为落实双方的合作诚意,保证重组项目的顺利推进,TCL集团愿意向深纺织支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风险补偿金,就该等补偿金具体支付条件、用途等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并愿意预先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至双方共同开立的监管账户,双方将与共同认可的银行另行签署监管协议。

 三、公司继续停牌的原因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聘任了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截至本公告日,重组方案仍在筹划推进中。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资产规模较大、交易金额较高,对公司未来发展影响重大,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仍在沟通和协商中,相关方案仍未全部确定,方案的商讨和完善所需时间较长,交易细节尚需进一步沟通和谈判,交易事项仍具有不确定性,涉及资产、业务、财务等各方面尽职调查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难以在3个月内完成。

 为确保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顺利完成,确保重组事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防止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充分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特申请股票延期复牌。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积极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四、预计复牌时间、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承诺事项

 待本议案获得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1月4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个月,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即预计最晚将于2017年2月3日(星期五)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

 若公司未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组的议案,或者公司股东大会否决前述议案的,公司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公司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并披露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六、独立财务顾问关于上市公司继续停牌的核查意见

 经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核查,本次重组交易双方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自停牌以来,TCL集团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相关要求编制和披露重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信息披露真实。由于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公司资产规模较大、对公司未来发展影响重大,本次交易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交易方案论证所需时间较长,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TCL集团与交易对方及监管部门正积极沟通,加快办理相关事宜,努力推动项目进展。经交易各方审慎评估,由于本次交易方案涉及的具体内容尚待进一步完善,且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本次重组事项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TCL集团因此申请继续停牌不超过3个月,累计停牌不超过6个月。

 TCL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TCL集团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延期复牌有利于交易各方进一步细化本次重组相关工作,有利于确保本次重组工作披露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并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鉴于上述情况,中金公司认为,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本次重组前期筹划事项进展进行了披露,且停牌期间发布的重组进展信息真实。考虑到本次重组的复杂性,为了保障本次重组的顺利推进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本次申请继续停牌3个月存在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鉴于TCL集团及有关各方正按计划积极推进相关重组事宜,TCL集团在累计停牌6个月内复牌并披露进一步重组事项具有可行性。中金公司将督促公司继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遵守相关规定及承诺,在本次重组各项工作完成之后,及时公告本次重组相关文件,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后申请复牌。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6-104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出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投资基本情况

 为助力本公司全面推进“智能+互联网”战略转型及建立“产品+服务”的商业模式,打造兼具产业协同效应和财务回报效应的投资平台,支持产业链生态圈的发展,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TCL文化传媒(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文化传媒”)拟与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泰”)、宏运文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运文化”)、上海砾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砾游”)以及浙江网新科技创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网新”)借助各自的产业和资金优势共同打造一支目标规模为 21.01 亿元的股权投资基金。

 该股权投资基金拟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组建,名称拟定为德清朴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申请注册时工商主管部门最终核定的名称为准),基金募集金额为人民币21.01亿元,其中TCL文化传媒拟与中国银泰、宏运文化及上海砾游作为有限合伙人(LP)各认缴出资 5 亿元人民币,各占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23.8%;浙江网新作为有限合伙人(LP)认缴出资1亿元人民币,占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4.76%;德清朴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清朴盈”)作为普通合伙人(GP)及基金管理人出资人民币 100 万元,占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0.05%。

 本次投资总额未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本次投资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不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中国银泰

 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1985年 6月18日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 万元,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院3号楼6层603单元,法定代表人沈国军,经营范围为资产托管、重组与经营,农、林、牧、渔业的投资开发与经营,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开发与经营,卫生用品、劳保用品的研制、销售,商业百货零售业的投资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银泰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上海砾游

 上海砾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 2月13日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住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西里路55号15层1547B室,法定代表人王佶,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纪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砾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宏运文化

 宏运文体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 5月28日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住所为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30号,法定代表人王宝军,经营范围为体育产业开发、运营,体育赛事运营,设计、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体育场馆运营,体育项目经营、技术开发、技术推广及服务,为体育管理机构、体育赛事和文化组织提供顾问服务,影视节目策划,影视剧拍摄,图文设计、制作;策划组织大型文化交流活动,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宏运文化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浙江网新

 浙江网新科技创投有限公司,1910年6月3日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八路1号A楼1502室,法定代表人董丹青,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市场营销策划服务。

 浙江网新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德清朴盈

 德清朴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6年 8月16日成立,注册地址德清县舞阳街道塔山街901号1幢101室,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德清朴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的出资份额如下:

 ■

 德清朴盈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德清朴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申请注册时工商主管部门最终核定的名称为准)

 基金规模:人民币 21.01 亿元。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制人民币基金。

 出资方式:合伙制运作,合伙结构如下

 ■

 (5)出资进度:首期出资比例为10%,后续出资根据项目需求安排。

 (6)存续期限:基金的存续期为 7 年,自基金募集完成之日起算,前3年为投资期,后4 年为退出期,为确保本基金投资项目的顺利退出和有序清算,必要时可延期 2 次,每次不超过 1 年。

 (7)退出机制:主要通过基金投资的项目上市或者股权转让等方式实现退出。

 (8)投资方向:科技、媒体、通信、人工智能、云计算及大数据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或相关领域。

 2、管理模式

 管理和决策机制:(1)普通合伙人为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基金日常管理。普通合伙人合伙人会议负责普通合伙人的内部管理与重大事项决策,并组建基金的管理团队和项目投资团队以进行项目的挖掘、执行与跟进。(2)基金的投资决策机构为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七人组成,其中:管理团队提名2人,各LP各提名1人。

 基金的拟投资项目的立项、投资决策和退出等需要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委员多数同意可作出投资决策。

 3、收益分配机制

 合伙企业取得的项目投资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合伙费用及其他费用后的可分配部分应按下列原则和顺序进行分配:

 (1)返还有限合伙人之实缴出资:百分之一百(100%)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直至其根据本第I项取得的累计分配金额等于其累计实缴出资额;

 (2)返还普通合伙人之实缴出资:百分之一百(100%)分配给该普通合伙人,直至其根据本第Ⅱ项取得的累计分配金额等于其累计实缴出资额;

 (3)支付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经上述分配后仍有剩余的,百分之一百(100%)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直至其取得的累计分配金额等于该有限合伙人就其按照前述第I项取得的分配金额实现年平均净投资收益率百分之八(8%)(单利)的优先回报(从相应出资实际缴付至合伙企业之日起算,到该分配时点为止)(“优先回报”);

 (4)20/80分成:经过上述分配后的余额,百分之二十(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百分之八十(80%)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根据本项取得的收益为“收益分成”)。

 四、合作投资事项可能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的情况说明

 股权投资基金自身并不涉及经营具体业务,主要是以股权投资为主。公司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主要目的也是通过专业管理和市场化运作,在获取财务收益的同时,也期望通过该基金围绕公司所处产业进行投资与整合,加速公司的产业升级和成长。

 由于基金所投资的方向是科技、媒体和通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或相关领域不能排除产生与本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的风险。如导致同业竞争的,各方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按照公平、公允等原则协商妥善解决,以避免同业竞争;如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授权事项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李东生先生及其授权代表办理本次参与设立德清朴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投资所涉及的法律文件,并办理本次投资所需的审批及登记手续。

 六、本项目投资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TCL文化传媒本次参与发起设立德清朴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期望通过专业化的管理和市场化的运作,聚焦于科技、媒体和通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或相关领域,在获取财务收益的同时,通过该基金围绕公司所处产业进行投资与整合,加速公司的产业升级和成长,是助力实现品牌互联网“双+”战略转型的又一重要布局,支持TCL产业链生态圈的发展。

 七、风险提示

 1、股权投资基金目前尚处于筹备阶段,各方投资人尚未签署正式协议,且该基金需取得各方分别批准后方可成立。

 2、股权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产业基金运行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将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或基金亏损的风险。

 在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及运作过程中,公司及 TCL文化传媒将充分关注并防范风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风险管控,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公司将积极敦促股权投资基金寻找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的投资项目,经过充分的论证后,通过科学合理的交易架构设计,尽力降低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6-105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本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1月3日下午14:30;

 5、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2日下午3:00至2016年11月3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6、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 股权登记日:2016年10月27日;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高新南四道13号深圳丽雅查尔顿酒店2楼聚德厅;

 9、 参加会议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0、 出席对象:

 (1) 截止2016年10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合法性和完备性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应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专项意见,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议程:

 1.《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三)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10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2) 社会公众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 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 登记时间:2016年10月27日,星期四。

 3、 登记地点:深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南区一道TCL大厦19层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5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它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南区一道TCL大厦19层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0755-36611085

 传真:0755-33313819

 联系人:李宸宸

 2、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100。

 2. 投票简称:TCL投票

 3.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请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1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1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表决意见(有效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

 如委托人未明确表示表决意见,则受托人(代理人)可按自己决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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