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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9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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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98 证券简称:好莱客 公告编号:临2016-066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16年9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9月27日上午10点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共5人,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共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书面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本议案事项已获得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自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以来,相关事项发生了变化。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82,48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59,821万元。基于以上调整事项,现对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议案事项已获得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事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具体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核准的方案为准。

 自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披露以来,相关事项发生了变化。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82,48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59,821万元。基于以上调整事项,现对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进行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调整后的具体方案如下: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由董事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的是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6年4月19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25.50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2016年4月29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公司总股本29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2016年5月16日,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据此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调整为25.33元/股。

 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3,616,660股(含23,616,66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9,821万元(含59,821万元)。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6、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9,82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定制家居智能生产建设项目”、“品牌建设项目”和“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三个项目。项目投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7、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发行结束后,认购方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8、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9、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10、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共享。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本议案事项已获得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自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披露以来,相关事项发生了变化。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82,48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59,821万元。基于以上调整事项,现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其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本议案事项已获得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自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其填补措施披露以来,相关事项发生了变化。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82,48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59,821万元。基于以上调整事项,现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其填补措施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9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其填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72)。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已实施完毕,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公司拟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5,992,101.14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9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68)。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于2016年10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秘办办理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9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6-071)。

 三、上网公告附件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8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证券代码:603898 证券简称:好莱客 公告编号:临2016-067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6年9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2016年9月27日下午1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柳冰女士主持,公司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会会议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本议案事项已获得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自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以来,相关事项发生了变化。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82,48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59,821万元。基于以上调整事项,现对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议案事项已获得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事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具体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核准的方案为准。

 自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披露以来,相关事项发生了变化。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82,48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59,821万元。基于以上调整事项,现对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进行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调整后的具体方案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由董事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的是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6年4月19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25.50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2016年4月29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公司总股本29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2016年5月16日,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据此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调整为25.33元/股。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3,616,660股(含23,616,66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9,821万元(含59,821万元)。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9,82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定制家居智能生产建设项目”、“品牌建设项目”和“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三个项目。项目投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发行结束后,认购方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10、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共享。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本议案事项已获得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自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披露以来,相关事项发生了变化。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82,48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59,821万元。基于以上调整事项,现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其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本议案事项已获得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自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其填补措施披露以来,相关事项发生了变化。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82,48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59,821万元。基于以上调整事项,现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其填补措施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9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其填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72)。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已实施完毕,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公司拟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5,992,101.14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9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68)。

 特此公告。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9月28日

 报备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898 证券简称:好莱客 公告编号:临2016-068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5,992,101.14元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75号”文《关于核准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2015]54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5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9.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79,465,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37,857,2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41,607,800.00元,已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2,151,565.7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29,456,234.3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2月13日到账。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2月13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5]G1400050019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2012年2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2014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完成第一次修订,经公司2014年7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完成第二次修订。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于2015年2月13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圃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前进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也不存在问题。

 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好莱客集成家居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3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县支行及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41,220,000.00元投资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截至2016年9月21日,公司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已顺利实施完毕,累计投入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25,533,188.26元,节余募集资金15,992,101.14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305,289.40元)。

 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是:1、公司在该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对项目所需设备进行合理优化,较好地控制了设备采购成本,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2、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已实施完毕,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公司拟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5,992,101.14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五、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专项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5,992,101.14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使公司运营资金实力得以加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5,992,101.14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好莱客本次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之事宜。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监事会意见;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98 证券简称:好莱客 公告编号:临2016-069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2007号),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9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61)。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回复。现按规定公开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9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在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98 证券简称:好莱客 公告编号:临2016-071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0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0月18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20号三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0月18日

 至2016年10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9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16年10月17日17:0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16年10月17日(星期一)8:30-11:30、14:00-17:00

 4、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20号三层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20号三层

 邮编:510665

 电话:020-89311882

 传真:020-89311899

 联系人:鄢志平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0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98 证券简称:好莱客 公告编号:临2016-072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其填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自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其填补措施披露以来,相关事项发生了变化。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82,48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59,821万元。基于以上调整事项,现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其填补措施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1、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于2016年11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2、根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2015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243.9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19.74万元。2016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照较2015年同比增长10%、20%以及30%的增幅进行测算。该假设并不代表公司对2016年的盈利预测,亦不代表公司对2016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59,821万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

 4、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5.33元(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90%),本次发行数量为23,616,660股。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确定。

 5、假设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前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和净资产为基础,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及截至目前已实施完毕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利润分配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净资产发生的变化。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相关要求,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

 注:

 1、基本每股收益(发行前)=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剔除非公开发行影响);

 2、基本每股收益(发行后)=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含非公开发行的影响);

 3、稀释每股收益(发行前)=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剔除非公开发行影响);

 4、稀释每股收益(发行后)=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含非公开发行的影响);

 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发行前)=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期初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加权平均值(剔除非公开发行影响);

 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发行后)=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期初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加权平均值(含非公开发行的影响)。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和净资产规模将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经营效益需一定的时间,短期内可能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本公司将面临当期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同时提示投资者,公司虽然为此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本次融资的必要性

 一方面,随着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高,人们对居住环境的个性化、环保性、质量和档次等方面的要求都在不断提高,而作为目前家居产品主力消费群体的80、90后年轻消费者,倾向于符合自身偏好和诉求的产品,并希望在居家生活中加入更多自主的创意与特色。同时,随着改革开放后的“婴儿潮”(1986-1991)中的出生人口逐渐步入婚育阶段,而婚育人口住房中,中小户型住房需求日益增加,消费者对房屋空间的利用率要求日益提高。此外,伴随城镇化率的提高,城镇人口的持续增长必然带动住房刚需的持续放量。受上述因素影响,以“量身定做、个性化设计”为特点的定制家居行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市场需求有望持续增长。

 另一方面,伴随“工业4.0”概念的兴起以及《中国制造2025》的推出,信息化和工业化的全面融合催生了制造业向智能化进行升级转变。生产智能化将在极大程度上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增加运营弹性、缩短需求响应时间、降低综合成本等,同时大幅提升企业个性化服务能力,最终实现个性化设计、批量化生产的目的。定制家居行业具有“量身定做、个性化设计”的特点,其产品个性化生产部分比例较高,无法做到成品家居的全部规范化和标准化生产。因此,制造业向智能化进行升级改造为定制家居行业的规模化生产提供了方向,未来定制家居企业通过引进智能化生产设备以及信息技术,实现各生产设备的无缝对接和智能化管理,提升柔性化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率,最终在定制家居行业实现规模化生产。

 (二)本次融资的合理性

 1、打造智能化生产线,提高生产效率和柔性化生产能力

 公司通过“定制家居智能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引进先进的智能化生产设备和生产线,提高生产的自动化水平,为生产的智能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硬件基础。同时,公司通过“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实现制造企业生产过程执行管理系统(MES)的升级,对生产环节进行规划,并对实际生产过程进行全程管理和控制,有利于提高智能生产设备之间的协调运行,通过信息系统实现信息的共享和交互,进而提高生产效率和柔性化生产水平。

 2、提升公司信息化管理水平,满足业务发展需求

 公司通过实施“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整合各业务环节的运营数据,依靠大数据分析对公司各业务环节进行流程再造,建立其标准化、透明化的业务流程。同时,公司通过制造企业生产过程执行管理系统(MES)的升级以及供应商关系管理系统(SRM)升级细化公司的生产管理和供应链管理,节省了公司与供应商的库存成本,优化了生产流程。此外,公司本次通过募集资金加大信息系统建设,为未来云平台的建设和“大定制、大家居”战略目标的实施奠定基础。

 3、加强品牌建设,增强综合竞争力

 公司属于消费品行业,品牌知名度和口碑是公司最重要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伴随行业的快速发展,定制家居行业的企业越来越多。为了持续保持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竞争力,公司急需加大品牌建设投入,提高品牌知名度。同时,伴随新媒体的快速发展以及80、90后对于新媒体的青睐,公司需要调整品牌宣传手段,加大互联网、社交平台等线上媒体广告的投放力度,进而能够实现精准营销。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公司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增强,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生产的智能化水平和柔性化生产能力相应提升。

 四、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从事整体衣柜及其配套家具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定制家居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计划用于“定制家居智能生产建设项目”、“品牌建设项目”和“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三个项目,募集资金项目与公司所属行业和主营业务发展方向一致。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有助于公司提高生产智能化水平、柔性化生产能力以及信息化水平;同时,公司持续加大品牌推广力度,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品牌进行营销推广,打造“定制家居大师”的品牌形象。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巩固和提高公司行业地位、提升综合竞争力。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历来注重对高素质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公司建立和完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通过股权激励等方式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时,公司多年专注定制家居行业的经营,培养了大批合格的管理人员、营销人员和生产人员;此外,公司为了满足生产智能化对信息化水平的要求,建立了具有专业化信息技术从业背景的技术团队。这些人员储备为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

 2、技术储备

 自成立以来,公司重视技术创新,通过搭建产品创新平台和建设科学的研发流程体系,实现产品设计的优化和创新。近年来,公司加强与知名设计团队、境外家居设计师、院校设计力量的广泛合作,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研发和设计水平。此外,公司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加强了对自动化生产和信息技术方面的研究。因此,公司目前的技术储备足以支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实施。

 3、市场储备

 作为定制家居的领先企业之一,公司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的市场美誉度和品牌影响力。“好莱客”品牌先后被评为“中国整体衣柜十大品牌”、“最具品牌价值的中国衣柜十大品牌”、2015年意大利米兰世博会中国企业联合馆“定制家居战略合作伙伴”等。截止目前,公司销售网络已基本覆盖了全国大陆除西藏外的所有一线城市、大部分二线城市以及大多数的东部沿海三线和四线城市,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扩大经销商规模,提高公司的市场份额。

 综上,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项条件,募集资金到位后,预计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障碍。但是,公司经营仍面临内外部风险和多种不确定因素,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明显增加,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会在短期内出现小幅下降的情况。因此,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于主营业务。“定制家居智能生产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后,将缓解产能瓶颈对公司发展的制约、提高柔性化生产能力;“品牌建设项目”将进一步提高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树立“定制家居大师”的品牌形象,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信息化管理能力,优化内部业务流程,提高运营效率。因此,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利于优化公司业务流程,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力争提前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加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

 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管理办法》。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管理办法》用于承诺的使用用途,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按投资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以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三)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审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保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同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6年-201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持续采取多种措施改善经营业绩,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承诺如下: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利益输送,亦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对自身日常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行使自身职权以促使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未来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将行使自身职权以促使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了保障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承诺:“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98 证券简称:好莱客 公告编号:临2016-073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

 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6年9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和《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其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现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6年9月28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98 证券简称:好莱客 公告编号:临2016-070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2007号),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9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61)。根据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公司现将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自2015年2月17日上市以来,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罚、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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