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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9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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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16-150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李俊利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李俊利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李俊利女士的辞职自其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李俊利女士将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李俊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对李俊利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李俊利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在新的董事会秘书聘任之前,公司董事会指定公司副总经理邓英杰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邓英杰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31-85385626

 传真:0731-85392432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290号五矿有色大厦809室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16-151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潘爱香女士的辞职申请,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故潘爱香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职务。

 鉴于潘爱香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潘爱香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方可生效。在此期间,潘爱香女士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相关职责,直至新任独立董事就任为止。

 潘爱香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潘爱香女士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16-152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公告

 监事会及监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周丽萍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周丽萍女士因退休,向公司监事会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职工代表监事???? 周丽萍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公司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 作,周丽萍女士的辞职自其辞职报告送达公司监事会时生效。辞职后周丽萍女士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周丽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监事会对周丽萍女士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其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16-153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周丽萍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周丽萍女士因退休,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周丽萍女士的辞职自其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周丽萍女士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周丽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周丽萍女士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完成交接,其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对周丽萍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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