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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9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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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6-081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09月27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09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范志全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亲自出席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会议的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期票据发行额度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进一步满足公司发展及业务布局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调整公司资本与负债结构,优化财务结构,公司拟增加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额度,预计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7亿元(具体发行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确定)。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最终确定。本次中期票据募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偿还超短期融资券、补充流动资金等。

 公司曾于2016年6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1.8亿元。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请参见2016年6月7日发布的《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号:2016-05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的人民币2,6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通过。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广田方特幕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广田方特幕墙科技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中华支行申请的人民币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广田方特幕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分公司的议案》。

 为全面落实国家关于促进企业深化改革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营造有利于实力强、信誉好的建筑企业开展跨省承揽业务的宽松环境,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文件(建市[2015]140号)。根据该文件关于跨省承揽业务主体的政策放宽精神以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规划,为提高管理效率和运作效率,公司拟注销在江西省、佛山、西安等省市设立的13家分公司。分公司注销后,分公司的资产及债权债务全部由公司承继。拟注销的分公司信息附后。

 分公司注销后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和运作效率,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深圳广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践行打造“建筑装饰综合服务平台”的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公司在集采方面的优势,整合行业资源,推进公司供应链平台的建设,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人民币2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深圳广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2、注册地:中国深圳市(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3、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4、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供应链解决方案设计、供应链管理及咨询;建筑装饰材料、建筑声学光学材料、五金制品、木材制品、油漆类、消防器材、新材料、低碳环保节能材料、建筑材料及器材的技术开发与销售、集成配套、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限制项目);电子认证、电子商务、电子政务技术研发;建筑工程施工、装饰、装修。许可经营项目:云计算、物联网、智能网络、大数据等技术研发与服务;公司应当在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供应链解决方案设计、供应链管理及咨询经营活动。(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5、股权比例:公司持有100%股权。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议于2016年10月13日(星期四)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

 拟注销的分公司信息如下:

 ■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6-082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09月27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09月23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乐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张平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期票据发行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中期票据发行额度,将进一步满足公司发展及业务布局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调整公司资本与负债结构,优化财务结构,因此同意公司增加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额度,预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3.7亿元,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高科”)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人民币2600万元的授信额度系其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为广田高科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的人民币2,6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广田方特幕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广田方特幕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方特”)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中华支行申请人民币8000万元的授信额度系其经营发展需要,且广田方特少数股东深圳市方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了反担保,风险可控,因此同意公司与广田方特少数股东深圳市方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就前述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债务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中华支行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广田方特幕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6-083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高科”)发展,根据广田高科发展需要,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的人民币2,6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田高科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9年8月2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燕川社区向阳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汪洋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木制品、铝合金门窗、幕墙、软饰品、高效节能型轻质干粉砂浆、新型建筑装饰材料(不含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生产、加工、技术研发、设计、施工安装、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2.广田高科财务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广田高科经审计资产总额为52,817.42万元,负债总额为13,937.16万元,净资产为38,880.26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7,923.15万元,净利润为-3,490.81万元。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广田高科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53,779.29万元,负债总额为15,031.69万元,净资产为38,747.6万元;2016年1-6月营业收入为3,501.85万元,净利润为-132.66万元。

 三、担保具体情况

 广田高科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的人民币2,600万元授信额度,期限2年。公司拟就前述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债务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授信额度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广田高科担保,支持广田高科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的人民币2,6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担保情况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41,040万元,占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10%,其中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12,000万元(公司为中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的最高额人民币1.2亿元贷款提供一般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金额为29,040万元(不含本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额度)。此次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的担保事项生效后,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47,720万元,占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26%。

 公司为中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一般责任保证担保,贷款到期尚未归还。公司将持续关注中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担保方经营情况,采取积极措施,防范公司担保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6-084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深圳市广田方特幕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广田方特幕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方特”)发展,根据广田方特经营发展需要,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广田方特幕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广田方特少数股东深圳市方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就广田方特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中华支行申请的人民币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持有广田方特51%股权,深圳市方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广田方特49%股权),保证期间两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田方特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4年11月19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黄峰岭工业区方大第二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朱军霖

 注册资本:6,078.43万元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包括建筑幕墙工程、金属门窗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许可经营项目包括幕墙、新型建筑材料、环保设备及器材、轻钢结构件、金属制品及金属结构的研发、生产、设计与安装;塑钢门窗、铝合金门窗的生产。

 2、广田方特财务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广田方特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1,438.72万元,负债总额为总额49,457.98万元,净资产为11,980.75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53,140.55万元,净利润为5,373.79万元。

 截至2016年6月30日,广田方特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61,967.71万元,负债总额为48,063.77万元,净资产为13,903.93万元;2016年1-6月累计营业收入为21,249.02万元,净利润为1,923.19万元。

 三、担保具体情况

 公司与广田方特少数股东深圳市方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就广田方特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中华支行申请的人民币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按持股比例进行保证担保(公司持有广田方特51%股权,深圳市方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广田方特49%股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两年。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费等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四、反担保情况

 为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深圳市方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广田方特49%股权为公司就上述债务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反担保期限为公司就承担的担保责任享有追偿权之日起两年。

 五、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认为:为广田方特担保,支持广田方特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广田方特幕墙科技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中华支行申请的人民币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41,040万元,占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10%,其中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12,000万元(公司为中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的最高额人民币1.2亿元贷款提供一般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金额为29,040万元(不含本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额度)。此次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的担保事项生效后,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47,720万元,占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26%。

 公司为中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一般责任保证担保,贷款到期尚未归还。公司将持续关注中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担保方经营情况,采取积极措施,防范公司担保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6-085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10月13日(星期四)14:30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0月13日(星期四)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0月12日至2016年10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15:00至2016年10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0月10日,截止2016年10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98号广田集团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期票据发行额度的议案》;

 2.《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广田方特幕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16年9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10月11日 (上午9:30至11:30,下午2:00至5:00)。

 2.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98号广田集团证券事务部(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518001

 联系电话:0755-25886666(转1187)

 传真号码:0755-22190528

 联系人:朱凯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 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朱凯

 联系电话:0755-25886666(转1187)

 联系传真:0755-22190528

 2.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2。

 2.投票简称:广田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0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广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对总议案100.00元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审议事项表达相同意见的一次性表决。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0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6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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