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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9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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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741 证券简称: 华域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6-024
债券代码: 122278 债券简称: 13华域02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3华域02”投资者
回售实施办法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根据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2013年11月14日公告《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债券5年期品种“13华域02”(债券代码:122278,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两年的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为5.72%,在债券存续期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发行人拟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为5.72%,并在本期债券后续期限固定不变。

 2、根据《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3、回售简称:华域回售

 4、回售代码:100949

 5、回售价格:100元/张;

 6、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7、回售申报日:2016年9月30日、2016年10月10日、2016年10月11日。

 8、回售资金发放日:2016年11月18日。

 一、“13华域02”基本情况及利率调整事项

 1、债券名称: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5年期品种)

 2、债券简称及代码:13华域02(122278)

 3、发行人: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人民币28亿元

 5、债券期限、利率:本期债券期限为自本期债券发行之日起5年,票面利率5.72%,本期债券附发行人第3年末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380号文核准公开发行。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计息期限: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计息期限自2013年11月18日至2018年11月17日;若投资者部分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3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17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3年11月18日至2018年11月17日;若投资者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计息期限自2013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17日。

 9、付息日: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为 2014年至2018年每年的11月18日;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6年每年的11月18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8年每年的11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信用级别:2016年4月25日,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跟踪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维持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AA。

 11、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3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2、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13、本次利率调整:在“13华域02”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拟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年利率仍为5.72%,并在债券存续期内后2年(2016年11月18日至2018年11月17日)固定不变。

 二、投资者回售条款及回售实施办法说明

 1、回售条款: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公司。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自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3、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投资者以100元/张(不含利息)的价格卖出“13华域02”,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4、回售申报日:2016年9月30日、2016年10月10日、2016年10月11日。

 5、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以10张(即面值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6、回售申报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申报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申报日内)。

 7、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申报日进行申报,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不回售,同意继续持有“13华域02”并接受上述关于不上调“13华域02”票面利率的决定。

 三、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发放日:2016年11月18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15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17日期间利息,利率为5.72%。付息每手债券面值1,000元的“13华域02”派发利息为57.2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45.76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51.48元。

 3、付款方式:发行人将依照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的申报结果对“13华域02”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四、回售登记日的交易

 “13华域02”在回售申报期间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将在回售申报日截止日收市后被冻结。

 五、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QFII(RQFII)缴纳企业债券利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本期 债券利息应缴纳10%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六、付息与回售相关机构

 1、发行人:

 名称: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489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489号

 邮政编码:200041

 法定代表人:陈虹

 联系人:茅其炜、张军

 电话:021-22011701

 传真:021-22011790

 2、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联系人:温治、陈是来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3、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75楼75T30 室

 联系人:张玉剑、杨金林

 电话:021-20336000

 传真:021-20336040

 4、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系人:徐瑛

 电话:021- 68870114

 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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