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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9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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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修订版)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T华泽 公告编号:2016-153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修订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已于2016年9月23日批准公司于2016年10月12日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16年9月27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要求,对于累积投票表决相应事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全文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6年10月12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 2016年10月11日—2016年10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15:00至2016年10月12日15: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会议人员

 (1)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召开地点:西安绿地假日酒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实行差额选举。

 1.01关于选举王应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2关于选举朱若甫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3关于选举陈建兵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4关于选举刘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5关于选举夏清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6关于选举杨瑞芹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实行差额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01关于选举王满仓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关于选举李秉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关于选举王培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4关于选举顾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5关于选举张莹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实行差额选举。

 3.01关于选举朱小卫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02关于选举朱军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03关于选举杨源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中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孙军平已由公司2016年度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三。

 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即: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所选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为股东拥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与拟选出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议案一候选人为6人,应选董事4人;议案二候选人为5人,应选独立董事3人;议案三候选人为3人,应选监事2人)的乘积;股东可以在拟选出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人数范围内集中使用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也可以分散使用。

 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所投选举票无效;

 股东对董事候选人所投反对票、弃权票以及无效票不计入选举票数,但其所持股份的表决权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股份表决权总数中。

 三、会议登记办法

 1、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

 2、登记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14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16年10月11日上午 9:00~下午 17:00

 4、登记方式:拟参会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到公司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登记。委托投票代理书需于2016年10月11日上午12时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93”,投票简称为“华泽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一,有6位候选人,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二,有5位候选人,应选独立董事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三,有3位候选人,应选股东代表监事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0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29-88310063-8051

 联系传真:029-88310063-8049

 联 系 人:黎永亮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14层

 邮政编码:710065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事项一

 ■

 说明:1、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议案(在相应栏目内填写股数表示意见,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1人,也可以分散投票选举4人,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2、对于B、C、D、E、F、G行,只能在“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和“弃权股数”的其中一栏内填写表决股数,不能兼填,否则视为无效委托。

 3、若B+C+D+E+F+G@ >,本授权委托将按“弃权”统计。

 表决事项二

 ■

 说明:1、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议案(在相应栏目内填写股数表示意见,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1人,也可以分散投票选举3人,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2、对于B、C、D、E、F行,只能在“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和“弃权股数”的其中一栏内填写表决股数,不能兼填,否则视为无效委托。

 3、若B+C+D+E+F@ >,本授权委托将按“弃权”统计。

 表决事项三

 ■

 说明:1、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议案(在相应栏目内填写股数表示意见,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1人,也可以分散投票选举2人,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2、对于B、C、D行,只能在“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和“弃权股数”的其中一栏内填写表决股数,不能兼填,否则视为无效委托。

 3、若B+C+D@ >,本授权委托将按“弃权”统计。

 委托人: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会议回执

 送达回执

 致: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单位(本人)拟委托代理人(亲自)出席公司于2016年10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00召开的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名称(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

 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应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8年9月25日出生。西北大学学士,高级工程师,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化工工科硕士,主要在有色金属的提取、净化提纯等领域具有专业化的研究和实践经验。公司副董事长,最近五年担任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董事长、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王应虎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王辉、王涛共同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辉、王涛之父;2016年7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分。经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王应虎先生于2016年9月22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朱若甫,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生,管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在国家经贸委企业司工作,曾任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西安总部总经理,陕西宝迪型材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09年-2013年9月担任陕西华泽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3年9月-2016年4月担任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6月至今担任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朱若甫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16年7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分。

 陈建兵,男,汉族。出生于1967年9月,1989年毕业于新疆大学资源环境专业,大学学历,冶炼高级工程师。先后担任新疆有色矿山工厂工程师、车间主任、副厂长等职务,2012年担任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冶炼厂总经理,2014年-2016年担任平安鑫海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5月至今担任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建兵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刘腾,男,汉族。出生于1977年9月,北京大学博士后,硕士生导师;历任北京市发改委、金融办调研员,北京市平谷区金融办主任兼区谷大农业投资公司董事长,中国金谷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监,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为中国银监会行政许可的金融机构高管,且曾获北京市科技进步三等奖、中科院院长奖、北京市平谷区优秀共产党等荣誉。刘腾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夏清海,男,生于1966年7月,湖北荆门人,先后在荆门市教育部门、政府部门工作,2000年进入聚友集团工作,曾担任聚友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总裁助理、资金总监、集团副总裁;2010年至2013年任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主持并完成公司重组工作;2014年起任深圳联都实业集团公司总经理;目前任职成都经典汇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杨瑞芹,男,生于1968年11月,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工行太原支行,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启迪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8年11月至今担任太钢投资有限公司风控部经理。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满仓,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生于1963年3月,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西安丝路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西北大学公共经济学研究所所长,教授,经济学博士(后),博士生导师。兼任陕西省财政厅高级经济顾问;长安银行外部监事,陕西合容电器独立董事,陕西万利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王满仓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李秉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生于1964年11月,西安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财会金融系教授,西安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现任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启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秉祥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王培杰 ,男,生于1973年6月,研究生文化, 就职于中曾国投资银行成都分行(现光大银行),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02.1-至今 就职于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在任深圳鹏博集团投资总监兼结算中心总经理。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顾桥,男,生于1960年1月,管理学博士。武汉轻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武汉轻工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曾在武汉散装水泥汽车队从事技术工作,任副队长;在中国地质大学汉口分校(原武汉地质管理干部学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管理学院从事教学工作,任讲师、副教授、教授;目前在武汉工业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从事教学工作。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张莹,男,1979年1月出生,研究生文化,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曾任石化产品贸易公司财务主管、中建中东公司财务负责人、中国铝业国际贸易公司高级财务主管、城投集团战略发展部和成都投资控股集团上市办和风险控制部高级主管。现任中电科柯林斯航空电子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监事候选人简历:

 朱小卫,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年生,汉族,西北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至今担任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法务部经理。2013年9月至今担任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朱小卫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2016年7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分。

 朱军成,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9年生,汉族,最近五年担任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风险监管部经理。朱军成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杨源新,男,生于1955年2月,大专文化,先后在成都红旗橡胶厂,聚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目前任职成都信息港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财务总监。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T华泽 公告编号:2016-154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整改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被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瑞华审字【2016】 61010033 号),且该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本公司关联方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占用本公司资金;经本公司自查,截至2015 年 12 月31 日的余额为 1,497,483,402.60 元,该占用未履行内部审批程序也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16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9)。

 2016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公告》(公告编号2016-045号),2016年5月5日、5月12日、5月19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16-052,2016-056,2016-068)。公司于2016年5月26日、2016年6月3日、2016年6月14日、2016年6月21日、2016年6月28日、2016年7月5日、2016年7月13日、2016年7月20日、2016年7月27日、2016年8月3日、2016年8月10日、2016年8月17日、2016年8月24日、2016年8月31日、2016年9月7日、2016年9月14日、2016年9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整改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6,2016-088,2016-096,2016-104,2016-114,2016-118,2016-124,2016-127,2016-128,2016-130,2016-131,2016-133,2016-135,2016-140,2016-144,2016-145,2016-148)。

 截止本公告日,完成了王涛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广西华汇新材料有限公司40%股权、陕西华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陕西太白山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90%股权质押工作,质押权人为: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质押为关联方资金占用还款提供担保。公司控股股东表示,其正在就上述资产与相关方拟定资产出售、土地出让等框架协议及后续谈判工作。

 2016年5月2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王辉、王涛递交的深圳中融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致王辉女士、王涛先生的《通知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28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递交的<通知函>的公告》。

 2016年6月8日,公司收到深圳中融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主导解决ST华泽有关问题的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14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深圳中融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主导解决ST华泽有关问题的函的公告》。

 2016年6月20日,公司收到深圳中融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组的工作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2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深圳中融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组的工作计划>的公告》。

 2016年6月28日,公司收到深圳中融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王辉、王涛签署的《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深圳中融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王辉、王涛<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6年7月2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收到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网银转款,金额4,655,000.00元。此款项专项用于支持公司孙公司平安鑫海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生产运营,确保生产平稳运行。待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数额最终确定后,该款项作为日后冲抵大股东归还占用资金的备抵款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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