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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9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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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16-052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江淮汽车”)六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9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通过记名投票方式,依法表决,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江淮汽车 临2016-054);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江淮汽车 临2016-055);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江淮汽车 临2016-056);

 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江淮汽车 临2016-057);

 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关联交易采购金额调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关联交易采购金额调整的公告》(江淮汽车 临2016-058)。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16-053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六届八次监事会会议于2016年9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发表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时,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实施,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发表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并发表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16-054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16年8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36,487.35万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9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0,079,09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67,439,999.52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70,092,466.50元(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97,347,533.02元。截至2016年8月1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8月10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会验字[2016]4379号)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或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及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则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行筹资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16年8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36,487.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2016年8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关于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专字[2016]4624号),认为江淮汽车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江淮汽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16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的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和六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6,487.35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江淮汽车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江淮汽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江淮汽车使用募集资金36,487.3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会计师事务所对置换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了独立董事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江淮汽车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意见: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上网公告文件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8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16-055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和期限

 公司拟以总额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9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0,079,09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67,439,999.52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70,092,466.50元(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97,347,533.02元。截至2016年8月1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8月10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会验字[2016]4379号)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或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及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2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前需要资金时,公司及时将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16年9月27日,公司召开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和六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江淮汽车本次使用2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了独立董事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十二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江淮汽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时,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实施,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意见: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时,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实施,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8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16-056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和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能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实施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9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0,079,09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67,439,999.52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70,092,466.50元(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97,347,533.02元。截至2016年8月1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8月10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会验字[2016]4379号)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或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及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一)投资目的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二)投资产品

 为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投资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且满足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拟使用不超过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使用。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等余额不得超过20亿元。

 (四)投资产品的期限及决议有效期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需要,并考虑安全性,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一年。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五)投资决策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限、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风险可控。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产品以低风险、高流动性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为主,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2、严格执行投资实施程序: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3、及时跟踪产品投向、评估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16年9月27日,公司召开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和六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实施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江淮汽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2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了独立董事的同意意见,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后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现金管理拟投资的产品需满足安生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江淮汽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16-057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9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0,079,09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67,439,999.52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70,092,466.50元(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97,347,533.02元。截至2016年8月1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8月10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会验字[2016]4379号)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或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及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三、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确保银行承兑汇票确实有效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制定了相关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1、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设备采购及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由项目建设部门、采购部门负责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时,公司项目建设部门、采购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并注明付款方式是银行承兑汇票,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

 3、公司财务部按月编制当月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情况汇总明细表,并抄送保荐代表人。经保荐代表人审核无异议后,财务部应于次月10日前,将本月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款项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转到公司其他账户。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16年9月27日,公司召开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和六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江淮汽车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已制定相关操作流程,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了独立董事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上述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江淮汽车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

 监事会意见:公司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16-058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关联交易采购金额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部分日常关联交易调整,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汽车行业专业化生产的特点,利用稳定、专业化的配套体系,在保证采购配件质量水平的前提下,可以避免重复建设、降低生产成本和经营费用。因此,本关联交易将有利于本公司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公司进一步培育核心竞争能力。对年初预计金额进行调整是由于公司销量增长,调整后更有利于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和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于公司今年销量增长,导致部分关联交易事项的采购金额较年初预计有所增长,因此,公司拟对部分关联交易采购金额进行调整。本次关联交易调整已经公司2016年9月27日召开的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在六届十一次董事会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此次对部分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进行调整,主要是由于公司销量的增长导致关联采购增加,且此次调整遵循的是市场化定价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本次调整关联交易的类型及预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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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名称:合肥江淮朝柴动力有限公司(简称“朝柴动力”)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李明

 注册资本:10,800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工业区

 经营范围:柴油机装配、销售;柴油机配件销售及售后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2015年末总资产12,460.23万元,净资产7,767.57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420.14万元,实现净利润-378.32万元。

 主要股东:公司持股50%;东风朝阳柴动力有限公司持股50%。

 关联关系:本公司副总经理李明兼任朝柴动力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的规定,朝柴动力与本公司为关联方。

 2、关联方名称:安徽中生汽车电子电器有限公司(简称“中生汽电”)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汉荣

 注册资本:3,500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经开区锦绣大道316号

 经营范围:汽车用开关、车锁、车阀、电子产品及相关零件(包括注塑类零件、油喷件喷涂)开发、制造和销售并提供相关的咨询和售后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2015年末总资产4,762.18万元,净资产2,504.56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393.33万元,实现净利润54.27万元

 主要股东:合肥江淮汽车有限公司持股 35 %;湖北三环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出资持股 65%。

 关联关系:本公司副总经理陈志平兼任中生汽电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的规定,中生汽电与本公司为关联方。

 3、关联方名称:合肥元丰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简称“元丰汽车”)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志平

 注册资本:3700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门湖工业园1#厂房一层

 经营范围:整车制动系统产品及配套零部件、液压盘式制动器、气压盘式制动器、鼓式制动器、电子控制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将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2015末总资产8,153.25万元,净资产3,943.17万元,2015年销售收入11,372.77万元,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241.94万元

 主要股东:武汉元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持股51%;合肥江淮汽车有限公司持股49%

 关联关系:本公司副总经理陈志平兼任元丰汽车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的规定,元丰汽车与本公司为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结算方式:由协议双方按月结算;也可以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由双方在签订具体购销合同时,根据产品特性和各自的结算政策进行具体约定;

 争议解决:协议未尽事宜,由交易双方协商补充;协议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调整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鉴于汽车行业专业化生产的特点,利用稳定、专业化的配套体系,在保证采购配件质量水平的前提下,可以避免重复建设、降低生产成本和经营费用。因此,本关联交易将有利于本公司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公司进一步培育核心竞争能力。对年初预计金额进行调整是由于公司销量增长,调整后更有利于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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