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州市美尚珠宝有限公司:
基于贵司拟向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转让持有敝司的股份,与贵司确认如下事项:
一、广州市美尚珠宝有限公司(证件号:91440103585699653E)持有广东金网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证件号:914400007649256366 以下简称“股份公司”) 2250000股份,占股12.78%;
二、在广州市美尚珠宝有限公司持有股份公司12.78%股份中,属于广州市美尚珠宝有限公司所有;
三、敝司特此以公告形式通告贵司。
广东金网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