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9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6-070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9月22日,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集团”)的通知:宝泰隆集团已将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甲醇有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圣迈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借款3亿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无限售流通股117,554,885股(质押公告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18日、9月30日、10月13日、10月22日披露的临2015-082号、临2015-085号、临2015-086号、临2015-088号公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16年9月21日,本次质押解除股份数额占公司总股本的8.60%。

 截至目前,宝泰隆集团共持有公司457,177,6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43%,质押股份总数为310,245,600股,占宝泰隆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7.86%,占公司总股本的22.69%。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