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16年昆明市主城区天然气置换计划安排及昆明市天然气置换工作指挥部相关会议要求,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焦化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化制气”)于2016年9月21日上午10:00停止向昆明市主城区供应人工煤气,焦化制气退出供应后,昆明市主城区人工煤气主要由公司安宁分公司供应,目前日供应量达到21万立方米。
一、焦化制气基本情况
焦化制气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45,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是焦炭、煤气、化工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截止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焦化制气资产总额179,859.06万元,负债总额133,242.55万元,净资产46,616.51万元,2015年亏损31,660.84万元。2016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530.71万元,利润总额-58,806.88万元,净利润-5,702.20万元。
自2014年8月15日起,昆明市开始对昆明主城五区、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供应的生产、生活用人工煤气逐步进行天然气置换,随着昆明市天然气置换工作的逐步推进,焦化制气生产负荷也随之降低,焦化制气原有4座焦炉,焦化制气3、4号焦炉及相关系统于2016年5月中旬退出生产运行系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6—044、2016-045、2016-047”。本次停止供气的是焦化制气的1、2号焦炉生产的人工煤气,现该装置处于低负荷运行。
二、焦化制气退出人工煤气供应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2016年9月21日,昆焦制气4座焦炉停止外供城市煤气,与去年外供煤气销量相比减少12,302万立方米,影响昆焦制气营业收入减少约14,370万元。
目前,公司拟以持有的昆明焦化制气有限公司100%股权与控股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云南昆钢重型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的资产置换事项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