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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9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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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16-96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解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9月14日。

 2、 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9,07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6%;

 3、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2名。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现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股份的上市流通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5年7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2015 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15年9月1日,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5年9月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2015年9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共计9,308,900股的登记事宜,2015年9月28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6、2016年3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杨保华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238,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0.56元/股。

 7、2016年8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可解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52名激励对象的合计9,070,400股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并于2016年8月30日发布《关于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可解锁的公告》。

 二、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1、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为锁定期。锁定期从2015年9月7日起至2016年9月6日结束。

 2、解锁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认为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根据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在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宜的相关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锁相关事宜。

 三、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如下:

 单位:股

 ■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9月14日。

 2、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2名,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070,4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36%。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五、律师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履行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所需要履行的相关程序。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办法》中规定的本次解锁的各项条件或指标均已满足。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已满足解锁条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锁相关事宜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信息披露,并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4、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可解锁事项的独立意见;

 6、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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