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6-067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9月8日以送达方式对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通知,于2016年9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商晓波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先行投入的资金。截至2016年8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5,650.90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
详细内容请参见2016年9月1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8)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自筹资金5000万元,增资安徽鸿翔建材有限公司。
安徽鸿翔建材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可以充实安徽鸿翔建材有限公司的自有资本,使其具备较强的经营、投资项目运作实力,降低其财务风险。
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0),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6-068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5,650.90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66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1,145,90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01元,共计募集资金1,217,999,989.02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0,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97,999,989.02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082,597.7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87,917,391.2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5-12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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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6年8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5,650.9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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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6年9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35,650.90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相关决议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67)。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5-106号)。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发表了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35,650.90万元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35,650.90万元。。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35,650.90万元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确认,并出具了《关于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5-106号)。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35,650.90万元。
4、保荐机构意见
广发证券认为:鸿路钢构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已经鸿路钢构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广发证券同意鸿路钢构实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5-106号)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核查意见。
3、关于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4、关于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5、关于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6-069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8日以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16年9月12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晓平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5,650.9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详细内容请参见2016年9月1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8)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6-070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2016年9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对安徽鸿翔建材有限公司增资50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的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属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安徽鸿翔建材有限公司受资方基本情况
安徽鸿翔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经营范围为热轧钢板、冷轧钢板、新型材料生产、钢结构、彩板制作、安装;起重机械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房屋租赁。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安徽鸿翔建材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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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徽鸿翔建材有限公司2015年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皖审〔2016〕193号)审计。2016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增资拟用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筹资金。增资后安徽鸿翔建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投资为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无需签署对外投资合同。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增资可以充实安徽鸿翔建材有限公司的自有资本,使其具备较强的经营、投资项目运作实力,降低其财务风险。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