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于2016年8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由于回复所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公司难以在问询函规定的回复时间之前完成全部工作。为此,经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在此期间,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一、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因公司原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筹划转让持有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方面的重大事项,公司于2016年2月5日申请股票停牌。2016年2月19日,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016年2月26日、3月4日,公司分别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进展公告。2016年3月5日,公司披露《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在停牌期满后继续停牌。2016年3月12日、3月19日、3月26日、4月2日、4月9日、4月16日、4月23日、4月30日,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2016年5月4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2016年5月12日、5月19日、5月26日、6月2日、6月6日、6月13日、6月18日、6月25日、7月2日、7月9日、7月16日和7月23日,公司披露了进展公告及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6年8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并于8月5日公告了《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文件。同时,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暨暂不复牌公告》,确认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的事后审核后申请复牌。2016年8月1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5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2016年8月12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二、关于延期提交《重组问询函回复》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立即组织交易相关各方及各中介机构积极准备回复工作,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对《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文件进行调整和完善。由于本次交易涉及三个标的公司及若干交易对方、配套融资认购方,问询函中一些问题需要同时对涉及有关方进行进一步的核查及确认,回复所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公司难以在问询函规定的回复时间内完成全部工作。为此,经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在此期间,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公司正积极协调各方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预计在5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发布关于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并申请复牌。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获得上述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