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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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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公司紧紧围绕经营发展战略,以“调整转型、创新发展”为工作主题,推进PCCP业务的发展,同时依托技术优势扩大现有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积极介入方涵、电力管廊、城市综合管廊等混凝土制品市场。未来公司将积极参与公用事业等基础设施的特许经营,重点以PPP投融资建设模式推进水务产业的发展,构筑成水务一体化服务产业链来提升盈利水平。

 由于受国内宏观经济低迷的持续影响,行业发展压力较大,加剧了行业竞争,公司面临的经营形势十分严峻,盈利能力明显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343.4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40.0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1.0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470.97%。

 报告期内,公司新签署合同订单5.40亿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永平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16-035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送达,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与会议通知同时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于2016年8月17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6人,实际参加6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还将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专项意见认为: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出具的《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6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6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意见全文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海南分公司的议案》。

 为更好地抢占市场、完善市场布局,结合公司市场订单情况,公司决定设立海南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可以满足当地生产经营的要求,降低生产成本,同时有利于后期参与当地市场的竞争,提高公司产品在该地区的覆盖率和市场占有率。分公司负责人卢兆东。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16-036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8月8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6年8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议案及表决票等相关材料与会议通知同时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还将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该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16-037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 177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12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615.2018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27.0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36,104,48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523,134.5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1,581,351.42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12月22日全部到位,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浩华验字[2010]第123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募集资金于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为326,834,501.54元,本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0元,累计利息收入净额5,843,896.71元,2014年度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2,439,500.00元,募集资金期末余额88,077,381.42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母公司设立了8个募集资金专户分别在中国银行米泉市支行、交通银行乌鲁木齐新医路支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华夏银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东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子公司设立了5个募集资金专户分别在工商银行天津宝坻支行、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工商银行天津开元支行、兴业银行中山沙溪支行、农行法库县支行。报告期末,母公司5个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华夏银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交通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5689、中国银行米泉市支行281、东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子公司3个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农业银行中山三角支行、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兴业银行中山沙溪支行账户无余额。

 本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专款专用,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①伊犁国统管道工程有限公司PCCP生产线建设项目:由于该项目主要是该地区所覆盖区域范围内的引配水工程,目前公司自有资金已建成的生产能力完全能够满足该区域范围内的引配水工程对管材的需求,所跟踪的大型引配水工程并未按最初规划预期得以实质性的开工建设,考虑到实施方案的复杂程度,在合理时间范围内预期的投资收益很可能无法得以实现,故公司在该投资项目的实施决策上保持充分的谨慎,暂时未实施该项目。本年度公司将依据该募投项目所覆盖区域市场的水利工程情况进展来决定项目的实施时机与进度,并按照相关监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②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技术中心的建设必须紧密结合公司生产实际、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研发的最新进展相配套,公司已于2014年初取得国家级技术中心的资格认证,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自身技术研发工作,逐步推进本建设项目的实施。

 ③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天津PCCP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天津河海管业有限公司PCCP生产线扩建项目在本报告期未能实现预期效益,主要原因是受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天津公司原跟踪的项目未能如期招投标,正在履行的合同订单尚不能满足产能需要,导致在报告期天津河海公司生产量不饱和,由此影响单位固定成本较高,未能达到预期效益。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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