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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8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黄李厚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黄李厚先生于2016年8月18日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3,7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
本次股份变动前,黄李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7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206,771,772股的6.66%。本次减持完成后,黄李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变更为1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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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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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百分比尾数汇总差异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黄李厚先生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2、黄李厚先生于2015年2月16日受让了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10,500万股股份。2015年3月19日,完成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同时承诺在股权转让登记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会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证券交易系统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15年10月16日,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赠后,黄李厚先生共持有公司14,700万股股份。本次黄李厚先生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后,仍持有公司11,000万股股份。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黄李厚先生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本次减持未违反上述承诺。
3、黄李厚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后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
三、备查文件
1、黄李厚先生《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