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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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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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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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 电子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84,548,508 股,其中 488,548,508 股为限售流通股。2016年3月24日,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签署《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在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创维数字股份(即96,000,000股)。上述96,000,000 股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限售手续。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1、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2、公司报告期无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关键一年,也是中国制造2025全面实施元年。公司主营业务所属产业是国家十三.五战略规划及中国制造2025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在当前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及世界经济疲弱增长的外部环境下,行业呈现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格局。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和行业形势,公司锐意进取,稳扎稳打,各业务板块清晰布局,“点、线、面、体”的递次推进,上半年实现了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74亿元,同比增长39.5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69亿元,同比增长64.32%。
报告期内,国内有线电视运营商市场板块实现营业收入6.61亿,销售数量同比增长10.78%,销售金额同比下降4.89%。随着IPTV、互联网OTT和直播卫星市场的积极发展,国内广电有线电视运营商在竞争上处于不利局面,虽然公司在广电运营商市场上销售数量仍在持续增长,但,整体国内广电运营商盒子端的市场需求有一定幅度的下降。面对此市场竞争格局,公司继续深耕了国内有线电视运营商市场,继续增大了市场的占有率,业绩保持了相对稳定发展。公司加速发展DVB+OTT智能终端,以国内各省级广电网络公司为单位全面铺开,从而有力助推直播、OTT视频、宽带和其他增值业务开展。凭借公司多年行业领先地位,公司全面参与了江西、重庆、深圳、江苏、福建、湖南、湖北等省网的智能终端项目,增长势头良好。随着广电网络建设全面推进,同轴宽带、FTTH方案被国内广电运营商的广泛接受,ONU、CM、EOC等接入网络终端的需求及销售将成为未来新的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创维海通与广电运营商“广电+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以WiFi网络和通讯移动终端APP开始大规模覆盖医院,目前分别在山西、河北、湖南、广东、重庆、江西、北京、贵州、山东等已落地的三甲及以上的医院已达37家,其中28家签完协议,本年度内计划覆盖医院数量确保完成60家,力争达到100家。目前日活用户达到15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电视“健康”栏目等,基于用户大数据平台的精准营销,下半年将逐步实现运营并产生业务收入。与其他WIFI运营企业相比,创维海通的“广电+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具有以下优势:①具有快速的复制能力;公司与国内超过95%以上广电运营商多年的业务合作关系,通过成立合资公司或合作的方式运营及推广,由于创维海通“广电+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帮助医院提升服务品质、提供高价值信息宣传渠道,合作取得了医院的广泛认可支持,得以在医院迅速推广;②业务与各地广电合作,基于广电网络资源和庞大的有线电视台用户,获得的内容资源、网络资源以及维护成本极低。与其它商业wifi运营企业相比,有明显的成本优势;③国内广电在各地拥有庞大的用户群,通过与广电合作开办“健康电视”等栏目,以及开通手机看电视服务,能够低成本将用户转换成“广电+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用户。拥挤的医院每天都有庞大的人流,“上网+手机电视+医院服务”能够吸引大量的人群成为“广电+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用户。随着医院、社区等覆盖范围的扩大及用户达到一定量级,未来将对公司运营及服务业务产生盈利贡献。
报告期内,互联网OTT智能终端放量增长,营业收入达5.23亿,同比增长184.61%,自主OTT运营逐步发力。①OTT线上渠道收入同比增长351.94%,销售数量已经进入京东前三,天猫前八;线下渠道收入同比增长179.69%。②随着自主OTT用户数的进一步增加,自主OTT运营已实现视频、内容、应用、广告等的多线营收。报告期内新增互联网OTT应用商店合作应用方13家,涵盖视频、游戏、市场、健康、理财等多个类别。截止2016年6月30日,应用商店上线的应用数1023款,未来将会有更多内容商、应用商的接入,以期打造开放的互联网OTT内容生态的平台。
报告期内,海外市场业务板块实现销售收入12.87亿元(含并购的欧洲Strong集团,其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4.89亿元),同比增长169.62%。公司全球战略布局的目标为打造多元化的市场、销售、渠道和服务平台,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球化的供应、制造及服务体系,实现海外本地化资源合理配置和成本优化。2016年上半年已按计划逐步落实了国际化和本地化的团队。其中南非子公司和本地生产体系已经顺利运营中;印度子公司和本地化生产也已经启动,在本地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方面持续发挥优势;墨西哥子公司已成立,并积极推进本地供应及生产落地的实施;泰国供应及生产体系也即将顺利启动。上半年,印度、南非等区域订单交付大幅增长,另外欧洲法国等将所有的数字电视广播转换为MPEG4以及高清格式的政策影响而导致需求的大幅增加,2016下半年德国等DVB-T向T2 HEVC的整体转换也将启动,预计对海外未来的市场销售将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报告期内,国内电信运营商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82亿,同比增长67.64%。随着电信运营商的全光网城市战略的实施、FTTH建设快速推进,光纤宽带用户快速增加,视频业务已经成为国内三大电信运营商重点建设的基础业务,电信运营商大幅增加终端市场招标,未来几年预计终端设备市场年需求量超过5,000万台,同时增值服务的需求也会增加。经过几年的布局,公司已具备向全国通信行业分销智能盒子终端的能力和渠道,夯实了行业的市场地位。今年7月,公司以第一中标人获得中国电信2016年IPTV智能机顶盒集中采购项目约23%份额,金额约为6.15亿元(不含税)。同时公司将积极参加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下半年组织的智能盒子终端及宽带网络接入设备的招标项目,会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液晶器件51%股权的收购,液晶器件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03亿元,净利润0.30亿元。公司将借助液晶器件的智能工艺研发能力、大规模智能制造和交付能力以及精细化成本管控能力,提升自身的定制化开发能力和市场反应速度,为进一步扩大实现销售订单的产能,提升订单实现的交付能力,在中国制造2025及国际化市场提升的背景下,也为公司的智能化、信息化,一流的工艺与品质奠定基础。
除上述业务成熟或已经高速发展的业务外,公司培育第二梯队业务处于启动与爬坡阶段。①蜂驰电子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010.88万元。报告期内,蜂驰电子进一步扩大运营商市场的占有率,加强了与互联网品牌企业的合作,同时蜜蜂服务已上线测试,加强推广O2O服务管家平台,全面开展C端服务市场业务,实现家庭终端服务整体解决方案。②汽车智能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31.93万元。报告期内,汽车智能公司业务重心开始由汽车后装市场向前装市场转型,并逐步组建相应的研发团队,转型后产品将以整车中控系统、智能车载终端、智能液晶仪表、智能辅助驾驶系统为重点。③基于游戏板块与腾讯全面首要的战略合作,2016年7月正式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同步发售miniStation微游戏机TV版,其中线下渠道首先通过创维、乐语、天音、怡亚通等6000多家渠道店销售。公司也在积极实施及推进miniStation微游戏机VR版的研究与开发。
注:为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使投资者更清晰完整的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对不同业务板块依据性质和部门进行了划分,分板块收入总和与总营业收入基本一致,但存在金额较小的需内部抵销的收入,请投资者知悉。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为使公司的会计政策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对公司现行会计政策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补充完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完善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原会计政策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1)商品内销:完成交付,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并开具发票,确认收入;
(2)商品外销,报关通过,已装船发货(取得发货单),开具出口发票并确认收入。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2、完善后的会计政策: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1)商品内销:完成交付,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并开具发票,确认收入;
(2)商品外销,报关通过,已装船发货(取得发货单),开具出口发票并确认收入。
其中DDU/DDP模式下销售在报关通过,已装船发货(取得发货单),开具出口发票并在商品已经交付到客户指定收货地点由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
合同有特别约定的销售,按照合同约定的实际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的时点确认收入。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3、本次会计政策完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会计政策的补充和完善,是对公司现行会计政策的进一步细化,更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完善会计政策不影响公司其他各项会计政策,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报表没有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完善。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文件,2016年3月31日创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控制权已转移至本公司,本公司亦已支付现金对价的50%以上,创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31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Shenzhen Skyworth Digital India Private Limited于2016年3月31日完成新设,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江西有线盘云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4日新设,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公司于2016年1月31日转让深圳创酷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60%股权,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19日
股票简称:创维数字 股票代码:000810 公告编号:2016-057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维数字”)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8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各董事。公司9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6-060)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关于完善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2016-059)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次修订删除了总经理关于“审批签署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公司委托理财单笔金额在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以下的合同、协议”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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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工作细则》全文请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创维数字 股票代码:000810 公告编号:2016-058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维数字”)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8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各监事,公司3名监事全部参与表决,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成员全面了解和认真审核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认为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完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没有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完善。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16-059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善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完善概述
为使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政策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对公司现行会计政策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补充完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完善的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原会计政策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1)商品内销:完成交付,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并开具发票,确认收入;
(2)商品外销,报关通过,已装船发货(取得发货单),开具出口发票并确认收入。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完善后的会计政策: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1)商品内销:完成交付,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并开具发票,确认收入;
(2)商品外销,报关通过,已装船发货(取得发货单),开具出口发票并确认收入。
其中DDU/DDP模式下销售在报关通过,已装船发货(取得发货单),开具出口发票并在商品已经交付到客户指定收货地点由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
合同有特别约定的销售,按照合同约定的实际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的时点确认收入。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二、本次会计政策完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会计政策的补充和完善,是对公司现行会计政策的进一步细化,更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完善会计政策不影响公司其他各项会计政策,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报表没有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完善。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完善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的补充和完善,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补充和完善。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企业会计政策完善,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完善。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完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没有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完善。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