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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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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2016年5月19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2016年8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SCP212号),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3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详见公告2016-063)。

 2016年8月15日,公司发行了201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16苏汇鸿SCP001,代码:011698274),实际本期发行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期限为270天,发行价格为100元/佰元面值,发行利率为2.96%。募集资金已经于2016年8月17日全额到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和簿记管理人。

 2016年8月17日,公司发行了2016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16苏汇鸿SCP002,代码:011698298),实际本期发行金额为人民币7亿元,期限为270天,发行价格为100元/佰元面值,发行利率为2.93%。募集资金已经于2016年8月18日全额到账。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和簿记管理人。

 上述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文件详见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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