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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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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半年报披露的前十名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及其排序以结算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为准。另外,证金公司自身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划转给中央汇金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通过各类公募基金、券商资管计划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不合并计算。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的世界经济,风云激荡、热点频发。美国5月非农就业数据出人意料地急剧下挫,英国全民公投意外脱欧,日本央行执意坚持负利率政策,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体系中受到发达国家的再度挤压而失衡。中国经济也面临着深刻的结构性矛盾和运行中的风险与挑战,在坚持改革、发展、稳定“三元框架”的同时,我国政府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稳定,着力推进结构性改革,积极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改造和提升传统动能,总体呈现出在加速转型升级中平稳增长的格局。上半年,中国经济增速达到6.7%,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名列前茅,也超过了许多国际经济组织和金融机构的预期,“微企稳”的特点开始形成并逐步强化。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带领全体员工努力奋斗,扎实工作,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有效保障了生产经营等各项指标较好地增长。2016年1-6月份,公司完成装卸自然吨907万吨,比上年同期增加38.11%,为年度计划1,388万吨的65.33%,实现营业收入925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1.09%,上半年实现利润总额194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9.36%,净利润160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41.0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7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7.91%。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熊俊

 201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16-046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通知情况: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刊登于2016年7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 www. 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040)。

 三、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8月18日(周四)下午14:3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8号万达广场C座2110会议室。

 4、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8月17日—2016年8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8月17日15:00 至2016年8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熊俊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8名,代表股份数为150,138,006股,占公司股份数的61.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共计10人,代表股份数为149,413,3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8%;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18人,代表股份总数为724,6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第9项《关于修订<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除外)。除《关于修订<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其余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均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经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935,7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948%;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35,7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98%。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3.0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部分的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98%。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

 3.0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部分的股票发行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98%。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

 3.0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部分的标的资产及其评估作价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98%。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

 3.0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部分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98%。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

 3.0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部分的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98%。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

 3.0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部分的股票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98%。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

 3.0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部分的锁定期安排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98%。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

 3.0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部分的过渡期损益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98%。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

 3.0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部分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98%。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

 3.1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部分的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98%。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

 3.11、募集配套资金方案部分的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98%。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

 3.12、募集配套资金方案部分的股票发行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98%。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

 3.13、募集配套资金方案部分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98%。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

 3.14、募集配套资金方案部分的募集资金金额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98%。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

 3.15、募集配套资金方案部分的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98%。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

 3.16、募集配套资金方案部分的股票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98%。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

 3.17、募集配套资金方案部分的锁定期安排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98%。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

 3.18、募集配套资金方案部分的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98%。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

 3.19、募集配套资金方案部分的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投资计划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98%。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

 3.20、募集配套资金方案部分的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98%。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

 4、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关于规范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98%。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

 5、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98%。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

 6、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要求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98%。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

 7、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98%。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98%。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50,135,1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998%;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013%。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98%。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

 11、审议通过《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98%。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

 12、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98%。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

 13、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98%。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

 14、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98%。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33,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弃权股份数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

 15、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公司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926,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99.4579%;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0516%;弃权股份数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0.4905%。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926,2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79%;反对股份数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6%;弃权股份数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05%。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尹磊、沈苏宁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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