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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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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56,138亿元,同比增长10.3%,增速较上年同期下降了0.1个百分点。其中,商品零售139,455亿元,同比增长10.2%,增速较上年同期下降了0.1个百分点。全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8,143亿元,同比增长26.6%,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进一步提升至11.6%,较去年全年高0.8个百分点。中国经济正处在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实体经济运行仍然比较困难。全国百家重点大型零售企业零售额累计同比下降3.2%,增速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3.8个百分点。

 2016年下半年公司实施稳健扩张和多元化发展策略,重点拓展浓缩性、社区型门店;结合公司的发展继续优化商业布局,进行门店结构调整,减少亏损门店对公司业绩及长期发展的影响,提升门店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新开设门店6家,关闭门店3家(包括2015年年报中已披露的2016年初处置的门店1家),完成升级改造调整门店11家,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有117家门店。

 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3,291.97万元,同比减少9.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2.71万元,同比下降63.92%。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长沙人人乐商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为新设立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岳阳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已注销完毕,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何金明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ST人乐 公告编号:2016-037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8月17日,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6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何金明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以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完整地披露了按规定应当披露的内容,不存在虚假陈述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8月19日披露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8月19日披露的《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ST人乐 公告编号:2016-038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8月17日,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6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鹿凡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以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8月19日披露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8月19日披露的《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ST人乐 公告编号:2016-040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1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1月4日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万股,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进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9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381.5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7,418.45万元。募集资金款项已于2010年1月7日全部到位,并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深南验字(2010)第01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该《管理办法》于2015年8月6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8月6日披露的《人人乐: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蛇口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于2010年2月5日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1年公司与公司之子公司成都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成都市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西安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柳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宁乡崇尚百货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宁乡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就超募资金使用分别签订《超募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2年公司与公司之子公司天津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就超募资金使用分别签订《超募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3年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就募集资金使用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3年公司与公司之子公司南昌市人人乐实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就超募资金使用分别签订《超募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3年公司与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重庆市永川区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南宁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就超募资金使用分别签订《超募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4年公司与公司之子公司咸阳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蛇口支行就募集资金使用分别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5年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民支行就募集资金使用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保荐机构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授权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复印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料,公司和商业银行积极配合。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止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2、截止2016年6月30日,前期所购买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并已收到全部本金和利息,报告期末无未到期理财产品。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16年1-6月募投项目共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27,619,483.26元。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2,320,840,644.37元(含超募资金利息107,084,000.00元),其中: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2,163,734,144.37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57,106,500.00元。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计划进度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尚未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广州配送中心、西安配送中心、天津配送中心不能单独核算效益原因及情况

 广州配送中心、西安配送中心、天津配送中心项目作为公司主业的配套项目,主要承担公司华南、西北、华北区域门店商品配送的职能,其效益主要体现在通过标准化的操作统一采购、集中配送、提升商品配送效率和员工劳效、减少门店商品库存、提升资金周转速度等方面。

 2、西安永和坊房产购置项目不能单独核算效益原因及情况

 西安永和坊房产因消防问题一直未验收,其效益无法实现。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2016年1-6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未发生变化。

 2、项目实施方式变更

 2016年6月1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一方面为提高募集资金、超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公司决定终止10家募集资金项目门店,终止原因为:梅州锦发君城店、东莞塘厦店、成都天邑酒店、绵阳长虹店、蓝岸广场店项目合同已解约;深圳民治店、内江时代广场、南宁北大路为意向性新店项目,未签订商场租赁合同;增城荔城店、成都锦华路长期未交付房产而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公司拟将剩余的募集资金192,728,559.33元及未使用的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105,465,416.33元,合计298,193,975.66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终止项目释放和闲置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246,113,219.03元,截止本报告公告日暂未补充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6月15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27)。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公司先行投入自筹资金827,637,599.10元,此事项已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鉴证,并于2010年4月9日出具深南专审报字(2010)第ZA070号《鉴证报告》。经2010年4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置换工作已于2010年4月实施完毕。以后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57,418.45万元,与预计募集资金152,240.00万元相比,超募资金105,178.45万元。公司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2011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四川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广西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湖南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天津及周边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设8家门店,分别是:四川地区3家、湖南地区2家、天津及周边地区2家、广西地区1家,总面积为211,714平方米,预计使用超募资金31,333万元。新设门店所使用的房产采用租赁方式取得,租赁合同约定的定金已由公司用自有资金支付,不纳入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范围,项目实际投资如超出本次使用计划将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2、2011年5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西安配送中心常温仓(1号库)项目的议案》,并经2011年6月13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西安配送中心常温仓(1号库),预计使用超募资金7,980.88万元,项目实际投资如超出本次使用计划将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3、2011年1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天津配送中心项目的议案》,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天津配送中心项目,预计使用超募资金10,526万元,项目实际投资如超出本次使用计划将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4、2012年3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江西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湖南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重庆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天津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四川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等议案、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设7家门店,分别是:江西1家、湖南2家、重庆2家、天津1家、四川1家,总面积为131,653平方米,预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总额为19,879.46万元。新设门店所使用的房产采用租赁方式取得,租赁合同约定的定金已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不纳入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范围,项目实际投资如超出本次使用计划将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5、2012年1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设5家门店的公告》,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设的5家门店分别是:四川地区1家、陕西地区2家、广西地区1家、湖南地区1家,总面积为68,252平方米,预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总额为10,854万元。新设门店所使用的房产采用租赁方式取得,租赁合同约定的定金已由公司用自有资金支付,不纳入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范围,项目实际投资如超出本次使用计划将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6、2013年5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西安配送中心常温仓(2号库)及生鲜库项目的议案》,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西安配送中心常温仓(2号库)及生鲜库项目,预计使用超募资金15,139万元,项目实际投资如超出本次使用计划将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7、2013年10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四川攀枝花财富中心、四川眉山万景国际、天津红桥人防店、广西柳州金绿洲、重庆彭水金山广场5个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终止5个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的原因为物业方未能按合同约定交付房产,导致租赁合同解除或无法继续履行。前期已计划安排使用超募资金95,712.34万元,终止5个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后,剩余可使用超募资金26,507.03万元,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求,妥善安排其余超募资金具体使用计划。

 8、2013年11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天津配送中心常温仓(2号库)及生鲜库项目的议案》,计划使用17,633.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天津配送中心常温仓(2号库)及生鲜库项目,该项目实际投资如不足将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9、2014年1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资产的议案》,结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的需要,计划使用19,582.43万元超募资金(其中超募资金利息10,708.40万元)购买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展路南侧紫薇?永和坊项目1号楼1-3层商业房产,超募资金不足本次资产购买所需资金的部分,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补足。

 10、2014年3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万科金色海蓉店、湘潭建鑫广场店、永州中联国际店3个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终止3个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的原因为物业方未能按合同约定交付房产,导致租赁合同解除或无法继续履行。本次终止3个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终止项目涉及的拟投资额4,958.60万元,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求,妥善安排其余超募资金具体使用计划。

 11、2014年12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超募资金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调整绵阳崇尚国际、宁乡水晶郦城、常德金城项目、河北迁安项目、南昌正荣大湖之都项目、南川名润时代广场项目、西安海璟台北湾购物广场项目、西安海荣青东村项目共8个超募资金项目的投资额度。本次调整8个超募资金项目投资额度后,剩余可使用超募资金15,710.65万元(不含利息),公司将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需求,妥善安排其余超募资金具体使用计划。

 12、2015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超募集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5,710.65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5年6月补充完毕。

 13、2016年6月1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一方面为提高募集资金、超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公司拟将剩余的募集资金192,728,559.33元及未使用的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105,465,416.33元,合计298,193,975.66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超募资金5,208.08万元(含超募利息3,481.13万元),已于2016年7月份补充完毕。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未安排使用计划的超募资金共计22.86万元(超募资金利息扣除手续费),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其余超募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前,将履行相应披露程序。

 超募资金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八)募集资金开设门店关闭店情况

 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关闭承诺投资项目门店15家,关闭及处置超募投资项目门店4家,共计使用募集资金36,955.46万元。

 ■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五、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8月17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1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1—*6为募集资金项目:由于外部市场及竞争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导致项目实施可行性发生变化。截至目前,广东地区21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已关闭6家已开业募集资金投资门店;陕西地区17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已关闭1家已开业募集资金投资门店;四川地区12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已关闭3家已开业募集资金投资门店;广西地区8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已关闭2家已开业募集资金投资门店;天津市6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已关闭2家已开业募集资金投资门店;湖南地区4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已关闭1家已开业募集资金投资门店

 *7—*9为超募资金项目:由于外部市场及竞争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导致项目实施可行性发生变化,截至目前,四川地区5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已关闭2家已开业超募资金投资门店;重庆地区2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已关闭1家已开业超募资金投资门店。天津处置1家已开业超募资金投资门店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8,123万元,含前期已经变更过的三个项目合计金额5,269万元。

 说明:

 1、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发生了多次变更的,报告中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仅计算最近一次变更后的金额。

 2、效益为利润总额,承诺正常年度实现效益为经过培育期后每年实现的效益。本次为反映总况,统计所有使用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开业门店的累计实现效益情况,和承诺的正常年度实现效益进行比较。已开业门店的累计实现效益和承诺的单一年度实现效益并不可比,但可以反映效益实现概况。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西安文艺路购物广场店为榆林人民店变更后项目;

 *2江门鹤山沙坪市场店为深圳龙华店变更后项目;

 *3济源恒泰商业广场店为西安盐东店变更后项目;

 *4百色城市广场店为柳州白云商业变更后项目。

 **1-**5变更后项目由于门店业绩长期亏损且扭亏无望,公司决议关闭。

 说明: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发生了多次变更的,报告中仅列示最近一次变更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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