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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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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6-059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上市公司”或“永大集团”)于2016年7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汇垠日丰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汇垠日丰 ”)受让本公司原大股东吕永祥股份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现信息披露义务人汇垠日丰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补充变更如下:

 原《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三节本次收购的目的及决定”之“三、本次收购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进行了更新。

 变更后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汇垠日丰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承诺汇垠日丰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取得的永大集团股份,自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凭借上市公司平台,引入优质资产,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在有利于永大集团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有的权益。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如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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