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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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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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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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国际环境复杂严峻,国内经济稳中有进,但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国家继续加大对稀土行业的规范治理,发挥六大稀土集团的产业主导作用,努力改善稀土行业产能过剩局面,但稀土市场供过于求的矛盾依然突出,稀土产品价格虽出现小幅反弹,但整体仍延续低位运行走势,行业上游冶炼分离企业的盈利能力持续承压,经营业绩不见改善,行业低谷期的发展现状仍将持续。
面对持续低迷的市场形势和错综复杂的发展环境,公司围绕全年生产经营任务和奋斗目标,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深化降本增效和对标升级,克服开工率不足等问题,努力增加产量,扩大市场份额和占有率,提升企业效益。加强市场营销工作,制定有效营销策略,在低迷的市场环境下力争营销收入。积极做好项目储备和投资前期工作,结合市场需求寻找项目,认真研究具备产业化的科研项目。着手筹建稀土催化剂项目,填补公司产业发展空白。保质推进稀土生产“三废”综合治理技术改造工程,工程已进入后期建设阶段;完成华美东厂环保设施综合升级改造项目并正式运营。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把稀土科技创新放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大科研投入,加快建设“白云鄂博稀土资源研究与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全面加强企业集团化管理,认真执行工程建设、人事、招投标等方面的基本制度;强化对分(子)公司内部管控,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逐步规范化,对不同股比、不同性质企业实施差别化管理,做到管放结合。全力做好提质增效工作,在保证环境治理、改善职工工作生活环境基本投入的同时,不断提高技术经济指标,降低管理费用,下大力气推进亏损企业减亏治亏,为公司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18亿元,同比下降31.2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25.02万元,同比下降88.01%。
3.1主营业务分析
3.1.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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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量同比减少,销售价格也有所下降。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量同比减少。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量同比减少,相应的运输费等同比减少。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职工薪酬及研究开发费用较上年同期较少。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总体贷款规模同比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回款同比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项目建设支出同比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偿还债务金额同比减少。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支出同比减少。
3.1.2 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未发生重大变动。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公司无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2016年度,公司计划实现销售收入50亿元,营业成本39亿元,期间费用10亿元。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18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44.36%;营业成本17.22亿元,期间费用3.75亿元,各项指标均在年度计划目标范围内。
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围绕全年经营任务目标,科学排产,合理控制成本费用,加强市场营销,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大力推动技术创新,力争完成既定经营目标。
3.2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3.2.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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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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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前期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详见公司《2015年度报告》“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部分的“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内容)。
3.4 投资状况分析
3.4.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以增资方式向下属的包头稀土研究院注入资本金5000万元(1000万元/年),用于稀土院白云鄂博稀土资源研究与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对包头稀土研究院进行增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适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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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1)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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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4.7亿元,北方稀土直接持有其55%的股权,合计持有其63.31%的权益。该公司主营业务为各类稀土产品的采购、仓储与销售。@报告期内,该公司受稀土市场不景气的影响,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因报告期内产品价格波动不大,该公司较上年同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减少,导致该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
(2)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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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252万元,北方稀土占其注册资本的100%。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碳酸稀土、单一稀土盐类及氧化物、单一及混合稀土金属、各类铈系列产品。报告期内,该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原因是该公司产销量下降。
(3)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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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1万元,北方稀土占其注册资本的51%。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稀土产品生产与销售。报告期内,该公司净利润同比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产品市场价格下跌。
(4)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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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800万元,北方稀土占其注册资本的36.05%。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稀土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报告期内,该公司净利润同比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该公司产品市场价格下跌。
(5)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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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00万元,北方稀土持有其38.55%的权益。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高纯稀土化合物、特殊物化性能稀土化合物、催化材料、发光材料用稀土化合物。报告期内,该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原因是该公司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减少。
(6)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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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82亿元,北方稀土占其注册资本的49%。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稀土矿产品冶炼、分离及产品销售。报告期内,该公司净利润同比减亏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该公司期间费用下降,报告期内产品价格波动较小,当期计提存货减值准备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
(7)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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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846万元,北方稀土占其注册资本的48%。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稀土分组、分离产品、稀土金属生产销售。报告期内,该公司净利润同比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该公司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较少。
(8)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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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500万元,北方稀土占其注册资本的44%。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钕铁硼永磁材料、贮氢材料、稀土材料及其合成材料。报告期内,该公司净利润同比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该公司产销量减少,净利润同比减少。
(9)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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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67亿元,北方稀土持有其91.87%的权益。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磁性材料产品及中间合金的生产、加工、研发、销售。报告期内,该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原因是该公司产销量下降,单位成本增加,毛利减少。
3.4.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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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2016年4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款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应收款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即对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划分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测试后未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测试后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情况。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公司报告期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新增1家,为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4家。
4.4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公司本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编号:(临)2016—029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方稀土”)董事会于2016年8月8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6年8月18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4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董事汪辉文先生、杨占峰先生、翟文华先生,独立董事钱明星先生、丁文江先生、苍大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分别书面授权委托董事甘韶球先生、张忠先生、李金玲先生,独立董事郭晓川先生、徐万春先生、郭晓川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常年法律顾问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魏栓师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议题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题:
(一)通过《北方稀土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会议逐项表决通过本议案所含的以下各分项内容:
1、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债券期限及品种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担保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承销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上市场所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二)、(三)、(四)项议题内容,详见公司随本公告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同时发布的《北方稀土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公告》。
(五)通过《关于开立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根据发行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通过《关于合资成立新公司并建设稀土催化剂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通过《关于投资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进行本次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书面意见,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魏栓师、张忠、杨占峰、翟文华、王晔、张日辉、李金玲回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通过《关于投资建设稀土医疗产业基地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通过《关于为部分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为两家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通过《关于更换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日辉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经公司董事长魏栓师先生提名,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董事会聘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金玲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金玲先生个人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更换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通过《关于解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副总经理王标先生因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晔女士因届包钢(集团)公司离岗退养年龄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张忠先生提名,董事会解聘王标先生副总经理职务,解聘王晔女士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解聘上述两名高级管理人员。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通过《关于设立北方稀土规划发展部的议案》;
为进一步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科学制定公司发展规划,全面贯彻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政府稀土发展政策,有效获取产业政策支持,积极落实包钢(集团)公司稀土发展战略及对北方稀土的发展定位,公司决定设立“规划发展部”。规划发展部主要职能为:战略规划、投资并购、新建项目前期工作、土地管理等。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三)、(四)、(十)、(十一)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
附件:
董事会秘书简历
李金玲,男,1968年11月出生,1990年7月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2004年3月至今任北方稀土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今任北方稀土董事,现兼任包钢天彩靖江科技有限公司、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公司、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编号:(临)2016-030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方稀土”)监事会于2016年8月8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6年8月18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7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监事会主席张志坚先生、监事张庆峰先生未能参加会议,分别书面授权委托监事赵治华先生、监事白宝生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一致推荐,由监事赵治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题:
(一)通过《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主席张志坚先生因届包钢(集团)公司离岗退养年龄,日前已向公司监事会提交辞职申请。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需补充一名监事。经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推荐,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核,监事会提名邢斌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邢斌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北方稀土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会议逐项表决通过本议案所含的以下各分项内容:
1、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债券期限及品种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担保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承销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上市场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关于开立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通过《关于合资成立新公司并建设稀土催化剂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通过《关于投资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通过《关于投资建设稀土医疗产业基地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通过《关于为部分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通过《关于设立北方稀土规划发展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一)、(四)、(十)、(十一)项议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监事会对《北方稀土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编制、审议《北方稀土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期间,遵守了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北方稀土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北方稀土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19日
附件:
邢斌,1965年4月出生,1983年8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1983年8月至1997年9月历任包钢公司运输部财务科助理会计师、会计师、副科长、科长;1997年9月至2004年3月任包钢稀土财务总监;2004年3月至2006年2月任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2月至2008年1月任包钢稀土财务总监;2008年1月至2012年9月任包钢稀土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任包钢稀土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包钢稀土国贸公司董事长;2012年12月至2014年1月任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兼稀土钢板材公司成本管理部部长;2014年1月至2016年5月任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兼包钢矿业董事。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编号:(临)2016—031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将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相关规定,具备向《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9亿元(含39亿元),且本次发行债券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本次发行债券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三)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具体期限及品种构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四)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利息支付方式由本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五)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和/或项目投资等合法合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等确定。
(七)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可以采取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和发行规模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八)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九)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拟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投资者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十)承销方式
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公司债券。
(十一)上市场所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十二)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承诺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偿还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三)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本次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为止。如果公司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十四)授权事项
公司根据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的安排,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是否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等监管机构认可的含权条款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比例、偿债保障安排(包括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是否向股东配售及向股东配售的具体安排、上市地点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协助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发行、上市、还本付息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还本付息事宜。
4、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确定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和/或项目投资的具体用途及比例。
6、若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7、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8、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
9、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其他事宜。
10、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具体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上述事宜。有关发行条款涉及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的,由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机构或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共同协商确定。
三、发行人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发行人2013年、2014年的财务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4]第002845号、大华审字[2015]第003520号)。发行人2015年的财务报告均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6]第230ZA2782号)。发行人2016年1-6月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除非特别说明,本预案所涉及的财务数据均引自上述财务报告。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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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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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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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5、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二)合并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1、2013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2013年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如下表所示:
■
2013年度公司无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1家。发行人子公司包头稀土研究院原控股子公司上海瑞源磁性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接受其原少数股东增资,包头稀土研究院持股比例变为25.39%,对其长期股权投资改为权益法核算,因此不再将上海瑞源磁性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2、2014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2014年度公司无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1家。发行人子公司包头市京瑞应用材料研究有限公司于2014年注销,故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3、2015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2015年公司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3家。
公司以原料供应、准入、市场分别换取宁波泰源紧固件有限公司持有的包头市红天宇稀土磁材有限公司34%的股权,张统鑫持有的五原县润泽稀土有限责任公司34%的股权,王利平、张林静分别持有的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责任公司17.34%、16.66%的股权。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4年7月31日为基准日,以包头市红天宇稀土磁材有限公司为评估对象出具了“卓信大华评报字(2014)第1058-1号”评估报告,以五原县润泽稀土有限责任公司为评估对象出具了“卓信大华评报字(2014)第1058-3号”评估报告,以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责任公司为评估对象出具了“卓信大华评报字(2014)第1058-5号”评估报告。
4、2016年1-6月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2016年1-6月公司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1家。
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以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为评估对象的卓信大华评报字(2016)第1038号评估报告,公司以原料供应、准入、市场换取孙喜平持有的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34%的股权。
(三)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简明财务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期末,公司资产的总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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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至2016年6月末,稀土行业处于整体低迷情况,公司总资产规模从2013年末的1,846,292.68万元下降至2016年6月末的1,588,967.39万元。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1.77%、70.62%、64.19%和67.52%,占比相对较高,主要是因为公司依托控股股东拥有的白云鄂博矿产资源优势,建立了较强的稀土原材料优势,导致存货储备相对较高。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8.23%、29.38%、35.81%和32.48%。总体而言,鉴于行业经营特点,发行人资产结构呈现出流动资产比例较高、非流动资产比例较低的特点。
2、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
2013年至2016年6月末,北方稀土的负债总额由817,268.36万元下降至608,906.95万元,主要系短期借款下降较多所致。另外,公司于2013年发行短期融资券10亿元,并于2014年偿还。总体上看,近三年本公司负债规模逐年下降。
报告期内,北方稀土流动负债占比超过90%,主要系公司考虑成本因素等主要采用短期借款经营所致。
3、损益情况及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
2013年至2014年,我国镨钕产品、中重稀土产品及镧铈产品等稀土主要产品的售价有较大程度下降。同时,2014年价格相对较高的镨钕产品和中重稀土产品销量减少,售价较低的镧铈产品销量增加,导致营业收入较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2015年,公司产品销量较上年增加,导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有所增加。同时,由于稀土整体行业不景气及产品价格下降,导致公司净利润有所下滑。
4、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
2013至2014年,公司营业收入下降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有大幅减少,尽管采购支出、缴纳税金也有所减少,但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净额同比仍有较大幅度下降;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支出同比减少,使得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减少;公司减少了银行借款等融资规模,使得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大幅增加。2015年,公司销售回款较多,采购支出较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公司对外投资较上年同期增加,使得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增加;公司贷款规模较上年同期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增加。
5、偿债能力分析
2013年至2016年6月末,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财务费用
(5)EBITDA=利润总额+财务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及2016年6月末,本公司资产负债率呈逐年下降趋势,分别为44.27%、42.63%、31.86%和38.32%,保持较低水平,整体偿债能力较好,未来仍有一定提高财务杠杆的空间。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73、1.72、2.13和1.84,速动比率分别为0.74、0.77、1.02和1.04,短期偿债能力整体呈增强趋势。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1-6月,公司EBITDA利息倍数分别为5.27、3.24、5.32和5.11,具有较强的利息偿付保障能力。
6、未来业务目标及经营计划
(1)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稀土是发展新兴产业、改造传统产业不可或缺的关键元素。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推动和规范下,我国稀土产业在结构调整、创新能力建设、集中度提升、环境治理与资源保护等方面均取得了长足进步,行业内企业的经营管理、技术装备、市场竞争、科研开发、环保治理水平明显提升,以磁性材料为代表的稀土功能材料产业发展迅速,国内稀土整体发展迈上了新台阶。特别是国内六大稀土集团的组建运行,是近年来我国稀土产业规范发展的阶段性成果。
目前,在国内稀土采、选、冶上游端,国家总量控制计划主要向六大稀土集团配置。稀土上游散乱发展、无序竞争的局面有所改观,稀土乱采滥挖、违法生产流通的现象初步得到遏制。下一步,国家有关部门仍将深入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稀土生产管理将更加严格规范。稀土行业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化解过剩产能,建立规范有序、平稳运行、促进稀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稀土市场秩序。
(2)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依托控股股东拥有的白云鄂博矿产资源优势,加强对北方地区稀土原料生产的掌控,积极探索开发国内外稀土资源,持续巩固提高上游产业竞争优势。以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合资合作等方式加强对稀土原料产品的应用开发,重点发展磁性材料、抛光材料、贮氢材料、发光材料、催化材料等稀土功能材料,有选择地发展部分稀土应用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以科技进步和管理水平提升为核心提高发展质量,努力打造“国内最强,世界一流”稀土企业。
(3)经营计划
2016年,公司制定了优化生产经营组织,全力争创效益、对外开展合资合作,完善资源和产业链布局、建成环保项目,持续推进绿色发展、切实发挥科研平台作用,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提升管理素质,实现管理持续进步的经营计划,公司计划实现销售收入50亿元。由于稀土市场波动性较大,产品价格未来走势难以准确预测,因此上述目标能否如期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四、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和/或项目投资等合法合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等确定。
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拓展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扩大运营资金规模,保障公司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对外担保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85亿元,其中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13.85亿元。公司不存在为除子公司之外的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的情况,所担保的子公司不存在到期偿还债务困难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此外,公司对外担保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重大诉讼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编号:(临)2016—032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资成立新公司并建设稀土催化剂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公司与北京京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运通发展公司”)、自然人邱海旺合资成立新公司,并以新公司为主体建设“年产50,000 m3稀土基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烟气脱硝催化剂”项目。
●投资金额: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2700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45%。
一、投资概述
为延伸公司产业链,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提高公司稀土镧铈类产品附加值,将稀土镧铈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培育稀土功能材料新的利润增长点,发展公司稀土催化剂产业,在前期调研考察、谈判的基础上,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2700万元,与北京京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运通发展公司”)、自然人邱海旺合资成立新公司,并以新公司为主体建设“年产50,000 m3稀土基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烟气脱硝催化剂”项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成立新公司并建设稀土催化剂项目的议案》。本对外投资事宜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一)京运通发展公司
北京京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是A股上市公司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运通”)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58号1幢101室。法定代表人:冯焕培。营业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物业管理;清洁服务;机电设备维修;园林绿化服务;盆景、花卉出租;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销售清洁用品、机电设备、机械设备、日用百货、办公用品、五金交电、装饰材料;房地产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京运通发展公司与北方稀土之间无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由于京运通发展公司成立时间不足1年,现将其母公司京运通主要财务数据说明如下:截至2015年12月31日,京运通总资产105.72亿元,净资产61.03亿元;营业收入15.8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5亿元。
(二)邱海旺
邱海旺,男,中国国籍。住所地: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担任内蒙古蒙邦工程爆破有限公司、包头市中海惠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内蒙古中海惠邦环保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内蒙古中海惠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内蒙古中海惠邦房产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其本人与北方稀土无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新公司基本情况及出资安排
新公司名称拟定为“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6,000万元。主营业务为稀土基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烟气脱硝催化剂的研发、设计、制造和工程实施。合作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及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如下:
■
(二)法人治理结构
三方约定,新公司董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北方稀土推荐3名,京运通发展公司推荐2名,董事长由北方稀土推荐的董事担任。新公司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职工监事至少1名,监事会主席由自然人股东邱海旺担任。新公司经理由京运通发展公司推荐,财务负责人由北方稀土推荐。
(三)知识产权与市场开拓
京运通发展公司的技术使用费按照新公司销售收入(含增值税)的一定比例进行提取,在销售量达到一定数值后不再提取。技术使用费的支付由新公司与京运通发展公司另行约定。
新公司采购的主要活性原料由京运通发展公司委托的第三方企业生产供应,并根据订单确定活性原料的采购合同。届时京运通发展公司将提供其委托的第三方企业的活性原料生产成本,新公司活性原料采购价格为成本价加一定比例的毛利润。
京运通发展公司委托的第三方企业生产活性原料所需的稀土原料,由北方稀土供应,北方稀土确保以相应价格向京运通发展公司供应稀土原料。
京运通发展公司承诺,随着稀土脱销催化剂产品的不断研发升级,其新的技术及应用等相关知识产权,新公司在三方合作期间内无偿使用及共享。京运通发展公司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在包头之外的全国其他地区布局的生产企业生产的固定源稀土脱硝催化剂产品总量超过国内总市场容量的50%时,须征得其它合作方同意认可。
(四)新建项目情况
三方以新公司为主体建设“年产50,000 m3稀土基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烟气脱硝催化剂”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建设地点及生产规模
新公司选址在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稀土应用产业园,项目设计占地196.52亩,年产稀土基SCR烟气脱硝催化剂50,000立方米,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20,000立方米,二期30,000立方米。
2、项目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45,185.7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8,555.49万元,流动资金6,345.29万元,建设期利息285万元。其中一期总投资23,393.18万元,二期总投资21,792.60万元。
3、项目经济效益估算
本项目实施后可达到年产50,000立方米稀土基SCR烟气脱硝催化剂的生产能力。项目投产后,销售收入68,000万元,总投资收益率26.18%,年均利润总额11,787.37万元,年均所得税2,946.84万元,税后利润8,840.53万元,投资回收期4.7年,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合作方合资成立新公司并建设稀土催化剂项目,能够延伸公司产业链,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提高公司稀土镧铈类产品附加值,将稀土镧铈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有助于形成下游稀土功能材料新的利润增长点,填补公司稀土催化剂产业发展空白,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备查文件
(一)北方稀土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年产50,000m3稀土基SCR烟气脱硝催化剂生产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投资合作协议》;
(四)《知识产权及市场开拓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临)2016-033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接受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宸信托”)投资入股邀请,出资不超过1亿元,投资华宸信托。
●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同为华宸信托控股股东,公司本次投资华宸信托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在过去12个月未与华宸信托发生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拓展公司经营业务,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接受华宸信托投资入股邀请,对其增资入股。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投资金额1亿元内,根据华宸信托增资扩股方案,确定投资额。
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为华宸信托控股股东,公司本次投资华宸信托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与华宸信托同为包钢(集团)公司控股的法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关于关联方的认定规则,包钢(集团)公司、华宸信托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栓师
注册资本:147.76亿元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经营范围:钢铁制品,稀土产品,普通机械制造与加工,冶金机械设备及检修,安装等。
2、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甄学军
注册资本:5.72亿元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西街23号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信托;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等。
华宸信托(原内蒙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8年,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信托投资公司。2007年,按照国家银监会的统一部署,顺利完成业务转型审批工作,同时更名为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宸信托自成立以来依托信托制度,发挥多元化金融理财平台优势,取得了良好的投资效益,是一家具备一定实力的信托公司。
华宸信托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目前,华宸信托出资人出资金额及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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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履约安排
公司将在华宸信托确定增资扩股方案后,披露投资华宸信托协议签署情况、关联交易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相关内容。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华宸信托有利于拓展公司经营业务,有利于深化与华宸信托等金融机构的合作水平,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6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关联董事魏栓师、张忠、杨占峰、翟文华、王晔、张日辉、李金玲回避了对本议案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认为本次关联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北方稀土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北方稀土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北方稀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编号:(临)2016—034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稀土医疗产业基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稀土医疗产业基地。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
一、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做大做强,按照公司的整体战略部署,结合公司“由以原料供应为主向逐步做大做强功能材料和终端应用产品”转型升级的需求,借助稀土转型升级试点项目专项扶持资金政策优势,利用已建成的稀宝医疗磁共振产业平台,拟投资20,000万元规划建设稀土医疗产业基地,延伸稀土终端高科技应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稀土医疗产业基地项目的议案》。本投资项目建设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内容
北方稀土在子公司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现有厂区预留土地(75亩)上,规划建设稀土医疗产业基地项目。建设4.55万㎡钢结构厂房及研发服务中心,包括:移动车载磁共振生产线、CT生产线、DR生产线、超声生产线、心脏监护仪生产线等,远程会诊及医疗影像云平台,研发检测物流服务中心,管网道路等公辅设施。形成高性能大型医疗设备产业化基地,打造北方地区最具规模的综合医疗平台。北方稀土整体投资建设稀土医疗产业基地,独立拥有固定资产完整的所有权,以此为平台吸引医疗企业入驻基地,出租厂房给入驻企业并为其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打造轻资产运营新模式。北方稀土以相对稳定的租金收入作为投资收益。
(二)项目投资及建设计划
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8,000万元(基建投资13,000万元、设备投资5,000万元),不可预见费用2,000万元(项目开办费、管理费用、土地费用等)。项目建设期限预计2年,自2016年9月至2018年5月。
(三)项目前期工作
稀土医疗产业基地项目申报了包头市2016年稀土产业转型升级试点项目,通过工信部专家组评审,在48个申报项目中评分最高;包头市政府为该项目匹配专项资金1300万元,2017年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继续匹配专项资金。
(四)入驻基地项目
北方稀土稀宝医疗潜在合作伙伴多、渠道宽,仅独墅联盟就有30余家不同产品的医疗企业资源。目前,实施中的项目有3个,正在洽谈引进的项目有4个。
1、实施的项目
(1)移动车载磁共振项目。稀宝医疗与中国心脑血管病急救产业联盟(IBX)共同实施,研制国内首台移动车载磁共振,建设移动车载磁共振生产总装线。目前正在进行底盘车辆的改装设计。
(2)稀宝朗润项目。稀宝医疗与苏州朗润医疗系统有限公司合资注册成立内蒙古稀宝朗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稀宝朗润),生产、销售数字化X射线成像系统(DR)、数字化彩色超声诊断仪(彩超)等二类医疗器械。目前正在办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预计年内可以实现产品上市销售。
(3)远程会诊及医疗影像云平台项目。依托稀宝医疗多级远程会诊系统,建立一个智能化的医疗平台,即“互联网+医疗+智能装备”远程会诊及医疗影像云平台。该平台将涵盖区域内三甲医院、二级医院、县级基层医院、社区乡镇医院所有资源,实现数据及信息共享,以“远程会诊、远程诊断、远程教育、远程服务”四大功能推动实施分级诊疗。
2、正洽谈的项目
(1)与明峰医疗进行接触洽谈,对方有意向就CT等产品与我们合作,目前正在设计合作方案及产品方案。
(2)与韩国某医疗公司进行洽谈,对方拟就全线医疗检测设备与我们合作。
(3)与苏州德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洽谈,对方拟以心脏监护仪产品入驻基地进行合作。
(4)研发检测物流服务中心项目
整合稀土产业基地的入驻企业资源,建立研发检测物流服务中心,为各企业提供研发技术支持、测量检测、咨询、设备物流等有关服务,促进医疗产业基地企业的优势互补、技术共享。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建设稀土医疗产业基地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打造稀土终端应用医疗业务板块,符合公司战略思路重点和转型升级需求,将提升稀土终端应用在稀土产业链条中的比重。
四、备查文件
(一)北方稀土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稀土医疗产业基地项目可行性方案》。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临)2016-035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部分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30.9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连带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反担保协议将在担保事项发生时签订)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稀宝医疗”)、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公司”),为北方稀土的相对控股和绝对控股子公司。公司2015年度股东会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北方稀土拟为稀宝医疗贷款提供担保的额度为9,000万元,为国贸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额度为30亿元。
目前,稀宝医疗股东新奥博为技术有限公司、国贸公司股东高新控股因其他原因,无法按其持股比例向北方稀土提供相应额度的反担保。但鉴于上述两家子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在稀宝医疗、国贸公司其他股东不能按其持股比例为北方稀土提供反担保前提下,拟继续为稀宝医疗、国贸公司两家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部分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路83号
法定代表人:张忠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3-28:医用磁共振设备。(生产许可
证有效期至 2016.6.1).销售:III类:注射穿刺器械;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激光仪器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手术及急救装置;低温治疗仪器;诊断图像处理软件;介入器材;II类:无创意用传感器,无创监护仪器;便携式超声诊断设备;医用 X 射线设备;X 射线透视、摄影附加装置;软件。一般经营项目:对外进出口贸易、从事上述产品的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稀土深加工产品、稀土新材料及稀土高科技应用产品的销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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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黄河路83号
法定代表人:王福生
经营范围: 各种稀土氧化物、化合物、稀土金属等稀土产品的采购、仓储、销售;冶金、化工产品、有色金属及合金产品的采购、销售;稀土深加工产品、稀土新材料及稀土高科技应用产品的采购、销售;稀土行业生产中各类回收产品的采购与销售;稀土信息咨询服务;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保证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
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在稀宝医疗、国贸公司其他股东不能按其持股比例向北方稀土提供股权反担保前提下,继续为稀宝医疗、国贸公司两家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可以保证其发展资金需求,有效降低融资成本,能够保障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为有效防范为稀宝医疗、国贸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其财务状况,加强调研与风险评估,必要时减少担保额度。(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为部分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在两家控股子公司(稀宝医疗、国贸公司)其他股东不能按其持股比例为北方稀土提供股权出质反担保时,继续为两家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是从公司发展战略出发,基于现实因素考量而作出的决定。公司为两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满足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其自身运营发展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进而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公司董事会对该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为两家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并将该担保议题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3.8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65%。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无其他担保事项,亦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北方稀土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北方稀土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三)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临)2016-036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发展需要,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根据国家“三证合一,一证一码”、工商分级管理等改革政策,公司《章程》第二条需相应进行修改。同时,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改<章程>的议案》,拟在公司营业范围中增加“资产出租”业务。但公司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工商部门根据《企业经营范围管理规定》,要求公司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选择规范的经营范围业务名称。为此,公司拟将原增加的经营范围“资产出租”变更为“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机械设备租赁”业务并相应修改《章程》第十三条。公司《章程》修改内容具体如下:
一、修改《章程》第二条
《章程》原第二条为: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1997年1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内政股批字[1997]1号”文批准,以公开募集方式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150000000006308。
修改为: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1997年1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内政股批字[1997]1 号”文批准,以公开募集方式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设立,在包头市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理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50000701463622D。
二、修改《章程》第十三条
《章程》原第十三条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稀土精矿、稀土深加工产品、稀土新材料生产与销售、稀土高科技应用产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稀土技术转让;稀土生产设备的制造、采购与销售;煤炭及其深加工产品经营;铁精粉的生产与销售;铌精矿及其深加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出口本企业生产的稀土产品、充电电池、五金化工产品(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除外);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生产、销售冶金、化工产品(专营除外),技术咨询、信息服务;建筑安装、修理;资产出租。
修改为: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稀土精矿、稀土深加工产品、稀土新材料生产与销售、稀土高科技应用产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稀土技术转让;稀土生产设备的制造、采购与销售;煤炭及其深加工产品经营(需要许可或资质的除外);铁精粉的生产与销售;铌精矿及其深加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出口本企业生产的稀土产品、充电电池、五金化工产品(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 16 种出口商品除外);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生产、销售冶金、化工产品(专营除外),技术咨询、信息服务;建筑安装、修理(除专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机械设备租赁。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编号:(临)2016-037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8月18日收到王晔女士递交的辞职申请。王晔女士因届包钢(集团)公司离岗退养年龄,特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提名合适的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在公司未选举出新的董事之前,王晔女士仍将履行公司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王晔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16-038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9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9月6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305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9月6日
至2016年9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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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8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6年8月29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会议登记手续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和在网络投票时段内参加投票的本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除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外,还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2、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持股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上述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地点: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83号北方稀土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16年9月5日(星期一,8:30~11:30,13:30~16:30)
(四)登记方式: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到公司登记,也可通过先传真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登记。现场参会股东务请提供联系电话,以便于会务筹备工作。
(五)联系人:郭剑
联系电话:0472-2207799 2207788
传真:0472-2207788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等费用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9月6日召开的贵公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