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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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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董事会确定的经营目标,继续加快公司技术改造创新、努力调整产品结构、加大市场拓展力度,经过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努力,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继续保持快速增长。

 公司报告期内开展的主要工作如下:

 1. 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优势,加快公司转型升级步伐。公司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16年 3 月23 日,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通过了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核。

 2. 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研发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为1.2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02.82%。

 3. 公司继续围绕高端制造,通过内生成长与外延发展进行战略布局。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苏州胜利高睿智能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抓住汽车行业在智能化、新能源领域的广阔发展机遇,持续加快传统制造的业务转型步伐,提升优化产品和客户结构的价值再造空间。子公司富强科技投资设立苏州凡目视觉科技有限公司,布局工业机器视觉领域,提升智能制造系统集成技术能力;与德国KUKA机器人公司在慕尼黑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促进双方在消费电子、汽车、医疗、新能源等行业的研发协作和深度合作。公司秉承“快速、多环节为客户创造新价值”的服务理念,根植于国内外行业龙头客户,精准布局、深度合作,不断提升盈利能力和综合实力。

 4.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继续给予股东合理的回报。2016年6月20日公司完成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公司以总股本1,162,449,4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5股,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812.25万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度公司为了统一集团内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调整如下:

 (1)、全资子公司南京德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智诚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富强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和福清福捷塑胶材料有限公司集团内客户按照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计提比例调整前为0%调整后为2%,此项计提比例的调整对合并报表损益无影响。

 ■

 (2)、全资子公司南京德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信保证金按照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计提比例调整前为5%调整后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一年以内5%,一至二年10%,二至三年30%,三至四年50%,四至五年80%,五年以上100%,电信保证金账龄均在一年以内,此项计提比例的调整未影响本期合并报表损益。

 调整前:余额百分比法,计提比例5%

 调整后:账龄分析法

 ■

 (3)、全资子公司南京德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计提比例调整如下。此项计提比例调整影响本期合并报表损益增加1698万。

 调整前:

 ■

 调整后:

 ■

 (4)、全资子公司苏州市智诚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富强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和福清福捷塑胶材料有限公司,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计提比例调整如下。此项计提比例调整影响本期合并报表损益增加1756万。

 调整前:

 ■

 调整后:

 ■

 (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的相关规定,此坏账计提比例调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因此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此坏账计提比例调整对本期合并报表净利润影响金额为3454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4%,将增加2016年6月30日所有者权益3454万,占2016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0.65%。另外,此项调整亦未导致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祥见第九节财务报告、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16-065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6年8月16日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高玉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事项变更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拟投资建设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研发和生产基地项目进行变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本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意向协议、投资协议、项目实施主体单位的公司章程、注册登记等。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投资事项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6号)

 二、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股份的议案》。根据补偿协议约定,公司将以1 元总价回购注销王书庆、吴加富和缪磊2015年度应补偿股份4,198,371股。公司于2015年5月31日完成了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业务,公司总股本由原1,166,647,793股变更为1,162,449,422股。

 2016年4月20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总股本由原1,162,449,422股变更为2,906,123,555股。对《公司章程》拟作如下修订:1、修订《公司章程》第六条

 第六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66,647,793元。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06,123,555元。

 2、修订《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原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166,647,793股,全部为普通股,其中公司首次对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为4010万股。

 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906,123,555股,全部为普通股,其中公司首次对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为4010万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合联胜利光电科技(厦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合联胜利光电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3.9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6-067号)

 四、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德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德乐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9.9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6-067号)

 五、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苏州中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为参股子公司苏州中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34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0.6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6-067号)

 六、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东莞市银特丰光学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为参股子公司东莞市银特丰光学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0.4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6-067号)

 七、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半年度报告和半年报摘要》。

 详细内容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16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6-068号)。

 八、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通知、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69号)。

 特此公告。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 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16-066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事项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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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投资建设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研发和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经营发展和战略需要,控股子公司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捷力”)拟在合肥建设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研发和生产基地。详细内容见 2015 年 12 月 4 日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刊登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110)、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5-112)和2015年12月23日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119)。

 2016年2月17日公司披露了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18),根据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研发和生产基地项目的战略发展规划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捷力在合肥市高新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合肥捷世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业务经营发展和战略需要,公司拟对本次对外投资进行变更。

 一、对外投资事项变更内容

 1、项目投资主体拟由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实施主体拟由合肥捷世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3、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研发和生产基地项目实施地点拟由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变更为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项目其他基本情况:投资总额,建设资金来源,建设周期、项目预计生产规模和盈利预测维持原投资计划不变。

 二、对外投资变更事项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事项变更的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本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意向协议、投资协议、项目实施主体单位的公司章程、注册登记等。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上述对外投资金额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及资产重组。

 三、 对外投资变更对公司的影响与风险

 本次项目变更进一步体现公司对锂电池隔膜产品项目的重视和投资力度,项目布局更趋合理,有利于公司对项目的管理与控制。由于本项目的具体投资方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与苏州当地政府协商并签署相关协议后实施,公司将及时披露该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16-068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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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促进子公司的生产发展,解决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根据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合联胜利光电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联胜利”)、全资子公司南京德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德乐”)、参股子公司苏州中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精密”)和参股子公司东莞市银特丰光学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特丰”)进行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合联胜利光电科技(厦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合联胜利光电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3.98%。本次担保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德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德乐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9.96%。本次担保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苏州中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参股子公司苏州中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34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0.68%;同时,苏州中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本次担保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东莞市银特丰光学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参股子公司东莞市银特丰光学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0.40%。同时,东莞市银特丰光学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本次担保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合联胜利光电科技(厦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2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新垵村,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主要从事金属件、塑胶件、结构组件、模具、五金配件的研发、生产。

 截止2016年3月31日,合联胜利光电科技(厦门)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319,604,235.53元,负债总额为166,328,754.95元,资产负债率为52.04%,201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8,883,951.21元,实现利润总额1,221,355.80元,净利润1,013,517.31元(上述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南京德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27日,注册资本6500万元,住所位于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徐庄软件产业基地,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经营范围为研发、设计、生产、销售:通讯产品、计算机软硬件、计算系统集成产品、数码产品、通信网络物理连接分配产品、以光通信网络建设维护使用为主的仪器仪表产品、新能源应用集成产品、节能减排应用集成产品。南京德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区域领先的移动通信渠道服务商。

 截止2016年3月31日,德乐科技的资产总额为1,474,383,935.73元,负债为944,932,859.83元,资产负债率为64.09%,2016年1-3月营业收入2,317,035,476.59元,实现利润总额86,541,197.20元,净利润67,298,606.27元(上述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苏州中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21日,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住所为苏州高新区科技城五台山路528号,经营范围为“金属制品的制造与销售;金属材料、电子材料的销售;笔记本、手机零部件的生产、制造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的商品除外),公司持有其34%股权。

 截止2016年3月31日,中晟精密总资产为91,213,004.16元,负债29,922,602.11元;201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9,005,218.67元,营业利润-4,424,643.04元,净利润-2,197,093.57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东莞市银特丰光学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23日,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住所位于东莞市沙田镇阇西村港口大道旁,公司持有40%的股权,主要从事光学玻璃、电子玻璃、家电玻璃研发、加工、产销,货物进出口;

 截止2016年3月31日银特丰的资产总额为124,496,565.85元,负债为82,183,023.08元,资产负债率为66.01%。2016年1-3月营业收入27,977,194.32元,实现利润总额-1,288,419.69元,净利润-1,288,419.69元(上述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为全资子公司合联胜利光电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提供信用担保。

 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担保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年8月15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德乐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提供信用担保

 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担保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年8月15日至2019年12月31日。

 3、为参股子参股子公司苏州中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提供信用担保。

 担保方式:信用担保;苏州中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担保金额:不超过34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年8月15日至2019年12月31日。

 4、为参股子公司东莞市银特丰光学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提供信用担保。

 担保方式:信用担保;东莞市银特丰光学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年8月15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四、董事会意见

 1、担保原因

 为了促进子公司的生产发展,保证其开展业务的经营需要,解决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2、对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判断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上述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备偿还债务能力。因此,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公司此次为其提供信用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为合联胜利、南京德乐、中晟精密和银特丰提供信用担保,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事宜。

 五、独立董事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意见

 1、公司为参股公司苏州中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3400万元人民币,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中晟精密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34%股权,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且该公司为本次担保向我公司提供反担保,为其提供的担保风险较小、可控性强。

 2、公司为参股公司东莞市银特丰光学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东莞市银特丰光学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40%股权,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且该公司为本次担保向我公司提供反担保,为其提供的担保风险较小、可控性强。

 3、上述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2005]120号文《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本公司《对外担保制度》对于担保审批权限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对外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包含本次担保后,截止到2016年8月1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累计额度为658,400万元(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515,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128,000万元、对孙公司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对参股公司担保额度5,400万元),占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31.1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208,531万元(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胜利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提供36,184万元信用担保、对全资子公司胜利精密科技(波兰)有限公司提供2,030万元信用担保、对全资子公司合联胜利光电科技(厦门)有限公司提供4,218万信用担保、对全资子公司安徽胜利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提供81,005万元信用担保、对全资子公司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5,060万元信用担保、对全资子公司昆山龙飞光电有限公司提供1,599万元信用担保、对全资子公司合肥胜利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1,200万元信用担保、对孙公司合肥胜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1,296万元信用担保、对控股子公司苏州胜利光学玻璃有限公司提供3,000万元信用担保、对全资子公司南京德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41,599万元信用担保,对全资子公司苏州市智诚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提供11,392万元信用担保,对全资子公司苏州富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13,500万元信用担保、对全资子公司福清福捷塑胶材料有限公司提供6,448万元信用担保),占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1.5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16-070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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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6年9月7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7日(星期三)下午15时00分。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6日下午15:00至2016年9月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6年8月31日(星期三)。

 (三)召开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杨路81号书香世家酒店(苏州新浒店)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参加会议的方式: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 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六)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七)出席对象:

 1、凡2016年8月31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对外投资事项变更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合联胜利光电科技(厦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德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为参股子公司苏州中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为参股子公司东莞市银特丰光学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6年8月31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参加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泾路55号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21515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 程晔

 联系电话:0512-69207200

 传 真:0512-69207112

 六、附件文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登记表。

 特此通知。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426。

 2.投票简称:胜利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9月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记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票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胜利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大会上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的(即互斥议案,例如不同股东提出的有差异的年度分红方案),不得设置总议案,并对议案互斥情形予以特别提示。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6日15:00时至2016年9月7日15:00时的任意期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 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

 本次委托行为仅限于本次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6年8月3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胜利精密(002426)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16-071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6年8月18日14:3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 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茅海燕女士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半年度报告和半年报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6半年度报告和半年报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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