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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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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在全球经济增长呈现减速趋势以及国内深化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 我国宏观经济呈现“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面对当前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公司在董事会的统一领导部署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继续贯彻“建设活力水电,扩大品牌效应”的发展定位,坚持以“工程建设+实业投资+资本运营”三位一体的发展模式,以“整合、提升、做实、做大”为发展目标,秉持“实业规模化、品牌高端化、管理规范化”的经营理念,发扬“睿智创新、励志创业”的企业精神奋勇前行,实现“为客户创造效益,为员工创造机会,为股东创造财富,为社会创造价值”的公司使命;紧扣工程建设、清洁能源两大主业夯实发展基础,围绕优化资本结构、扩大资产规模有序展开资本运营工作,实现公司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1.工程建设方面,公司紧抓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大力推广PPP模式等政策带来的工程建设领域发展机遇,发挥所长,重点突破,依托“北江航道”和“韩江高陂”等重大水利工程项目,不断加大水利水电、轨道交通、PPP项目等工程承接力度,提高市场占有率,扩大施工业务规模,加强施工管理,降低施工成本,提升盈利水平,做大做强工程建设主营业务。

 2.清洁能源方面,公司紧抓各地制定的“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的机遇,充分发挥粤水电品牌效应,积极寻找水电、风电和太阳能等优质资源,打造以新疆作为主战场,辐射全国的市场格局,同时积极探索东南沿海二、三类风区项目投资开发及生物质能发电等项目,最大限度抢占资源,稳妥有序推进清洁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加强科学运营管理,提升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的利润水平。报告期内,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签署了湖北省公安县生物质能源综合项目、山东省临淄金山光伏发电项目、湖南省平江县伍市镇农光互补项目、河南省宁陵县生物质能源综合项目、黑龙江省兰西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等合作框架协议;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粤水电光伏发电项目,新疆阿克苏阿瓦提光伏发电项目一期、二期,新疆阿克苏柯坪县光伏发电项目一期、二期首批组件并网发电;公司已投产发电的清洁能源项目总装机56.05万千瓦,新并网发电的清洁能源项目总装机11万千瓦。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广东省徐闻县鲤鱼潭水库光伏发电项目一期首批组件并网发电。开发建设的新疆布尔津城南风电项目三期,新疆托里县粤通能源禾角克风电项目一、二期,新疆哈密十三间房风电项目一期,广东韶关乳源大布风电项目一、二期,甘肃金塔县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均正在建设当中。

 201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总资产14,885,514,489.48元,比上年度末增长1.99%;营业收入2,690,343,694.36元,同比增长1.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1,322,356.94元,同比增长0.91%。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新增3家公司(1)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广东粤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公司新设控股子公司广东粤水电韩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3)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收购的四川建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6-070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8月15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6年8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4人,实际参会董事14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通知中所列全部议题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14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

 详见2016年8月19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

 二、14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半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2016年8月19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14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16年8月19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四、14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内部资产转让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16年8月19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内部资产转让的公告》。

 五、14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柯坪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

 详见2016年8月19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柯坪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六、14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为阿瓦提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

 详见2016年8月19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为阿瓦提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七、14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2016年8月19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6-071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董事会编制了关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2016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本专项报告募集资金包括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2013年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098号文《关于核准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1年7月委托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股票85,987,27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5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461.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38.1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223.64万元,于2011年8月1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1日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11〕0267号验资报告审验。

 2.累计已使用金额、2016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5,902.79万元,2016年半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222.2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673.31万元。其中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执信支行(以下简称“光大执信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招行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新塘支行(以下简称“中行新塘支行”)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为1,606.66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水安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天平架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7.69万元,全资子公司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城新塘支行,余额为2,058.96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比实际应有余额3,320.85万元多352.46万元,差异原因为:公司光大执信支行、招行开发区支行、中行新塘支行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产生利息收入228.10万元(其中利用利息收入投资安江水电站项目12.18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发生的手续费支出0.73万元。广水安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产生利息收入19.50万元(其中利用利息收入投资安江水电站项目11.32万元),手续费支出0.48万元。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产生利息收入113.80万元,手续费支出0.34万元;开户预存0.09万元。下属公司汇入16.03万元。由于单位以万元计,四舍五入导致差异0.0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董事长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执信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新塘支行三个专用账户,其中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执信支行专户账号为:38670188000040719,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专户账号为:02090019501040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新塘支行专户账号为:715957760288。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广水安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开设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3602073029200323014,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向该专用账户转入募集资金款项39,287.82万元,该专用账户余额为7.69万元;同意全资子公司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开设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城新塘支行,账号:740662288233,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向该专用账户转入募集资金款项8,531.40万元,该专用账户余额为2,058.96万元。

 截至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元

 ■

 注: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新塘支行原账号为865114651708094001,因系统升级导致账号变更为715957760288,实际账户未变。

 3.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2011年8月18日,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商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执信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新塘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10月10日,控股子公司广水安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鉴于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未实施完毕的投资项目“Ф8780mm盾构施工设备购置项目”的实施主体已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2014年4月22日,公司及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城新塘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保荐机构有权随时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子公司、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保荐机构及银行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彼此之间均依照协议履行,履行情况良好。

 二、发行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598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9.4亿元(含9.4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2013年1月18日,公司发行第一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4.7亿元,票面利率为5.50%。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7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530万元,于2013年1月23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偿还商业银行贷款3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6,530万元,总金额46,53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账户余额6.93万元(为利息收入)。

 公司2014年9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4年9月26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议案》。由于受保荐机构因素影响,导致公司未能根据发展需要实现公司债券发行的需求,公司终止第二期公司债券4.7亿元发行工作,调整融资方式。

 公司分别于2015年12月4日、2015年12月5日、2015年12月8日发布了《关于“12粤电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关于“12粤电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和《关于“12粤电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司选择不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后3年票面利率为5.50%并保持不变。投资者可在回售登记期内选择将其持有的“12粤电01”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12粤电01”回售登记期为2015年12月4日至2015年12月8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2粤电01”本次有效回售申报数量为0张,回售申报金额为0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剩余托管量为4,700,000张。

 三、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会计截止日:2016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

 注:本表中募集资金总额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口径计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为拓展轨道交通工程市场,扩大轨道交通工程施工业务规模,提高工程施工利润水平,公司2013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3年12月30日召开的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未实施完毕的投资项目“Ф8780mm盾构施工设备购置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开设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用账户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城新塘支行,账号:74066228823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二)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6-072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

 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概述

 (一)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投资公司”)业务涵盖清洁能源发电、工程建设等,目前市场区域立足海南,延伸全国。“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一带一路”建设,构筑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国内水利、市政、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与周边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继续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发展,为东南投资公司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为了更好的开拓市场和资源,扩大清洁能源投资开发、工程建设等业务,提高东南投资公司的运营能力,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逐步向东南投资公司增资至5亿元。

 截至目前,东南投资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为了做强做优工程建设,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及其他经营业务,公司拟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资子公司金塔县粤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塔能源公司”)和高台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台能源公司”),以及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新丰县新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丰新源公司”)80%股权对应的经审计净资产;截至2016年6月30日全资子公司乳源瑶族自治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乳源能源公司”)经审计净资产向东南投资公司增资。

 公司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金塔能源公司、高台能源公司、新丰新源公司进行审计,并分别出具了《金塔县粤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6〕48210045号)、《高台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6〕48210044号)、《新丰县新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6〕 48210035号,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上述三家公司经审计账面净资产价值分别为132,687,188.21元、9,884,999.95元、25,254,839.83元(80%股权对应的账面净资产价值20,203,871.86元)。公司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乳源能源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乳源瑶族自治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喜粤专审字〔2016〕第0087号),截至2016年6月30日,乳源能源公司经审计账面净资产价值为69,906,437.67元。公司拟以金塔能源公司、高台能源公司、乳源能源公司经审计账面净资产价值,持有的新丰新源公司80%股权对应的账面净资产价值作价向东南投资公司增资,合计增资金额232,682,497.69元。

 增资完成后,东南投资公司注册资本达到432,682,497.69元。

 (二)2016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14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该增资事项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三)该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所涉主体介绍

 (一)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海甸二东路59号富祥花园第一层商场。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鹏。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项目投资,能源投资开发,工程建设,旅游、资源开发,园林设计与施工,农产品、海产品的加工销售,餐饮管理。

 东南投资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金塔县粤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酒泉市金塔县红柳洼光电产业园区。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范红先。

 注册资本:11,28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开发、经营管理太阳能发电项目、节能环保项目。

 金塔能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高台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高崖子滩。

 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红先。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开发、经营管理太阳能发电项目、节能环保项目筹建。

 高台能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乳源瑶族自治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乳源县乳城镇鹰峰西路5号工人文化宫。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廉得来。

 注册资本:7,000万元。

 经营范围:风能、太阳能、水电站及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投资;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风力发电与太阳能发电设备及配件销售;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

 乳源能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五)新丰县新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住所:新丰县马头镇大陂村。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郑岳金。

 注册资本:2,100万元。

 经营范围:水力发电、售电、售水。

 新丰新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公司拟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资子公司金塔能源公司和高台能源公司,以及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新丰新源公司80%股权对应的经审计净资产;截至2016年6月30日全资子公司乳源能源公司经审计净资产向东南投资公司增资。

 (二)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东南投资公司100%股权。

 (三)东南投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四、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增资目的:为了更好的开拓市场和资源,扩大清洁能源投资开发、工程建设等业务,提高东南投资公司的运营能力。

 (二)存在风险:工程施工市场、国家清洁能源发电政策及自然气候条件的变化,对公司向东南公司增资的效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对公司的影响:向东南投资公司增资是为了东南投资公司更好的开拓市场和资源,扩大清洁能源投资开发、工程建设等业务,有利于扩大公司和东南投资公司的经营业务规模,对公司和东南投资公司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及时披露东南投资公司的发展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6-073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内部资产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内部资产转让概述

 (一)中南地区工程建设和清洁能源投资开发市场前景广阔,为整合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南地区资源,统一管理,发挥区域优势,开拓中南地区市场,推动公司加快发展。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广水桃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水桃江公司”)、成都水工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钢构公司”)以截至2015年9月30日经评估账面净资产价值以内部资产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全资子公司中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投资公司”),中南投资公司将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公司资产转让款。

 (二)2016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14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内部资产转让的议案》,该事项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三)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资产转让所涉主体介绍

 (一)中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528号湘诚万兴大厦北栋8层。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范贻秋。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产进行风力发电项目、太阳能发电项目、水力发电项目、地热能发电项目、生物能发电项目、环保项目、清洁能源项目、文化传媒业、仓储业、旅游项目开发的投资、投资咨询及技术开发;水利、水电技术培训。

 中南投资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广水桃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桃江县浮邱山乡黄南村。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范贻秋。

 注册资本:13,700万元。

 经营范围:资水流域桃江水电开发经营;电力生产与销售。

 广水桃江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成都水工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成都市双流县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空港二路878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雷。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钢结构制作、安装;机电安装;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路桥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工程施工。

 成都钢构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内部资产转让基本情况

 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对广水桃江公司和成都钢构公司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广水桃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汇深会审〔2015〕196号)、《成都水工钢结构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汇深会审〔2015〕198号),截至2015年9月30日,广水桃江公司经审计账面净资产价值为160,943,520.29元,成都钢构公司经审计账面净资产价值为6,563,376.85元。

 公司聘请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广水桃江公司和成都钢构公司进行了资产评估,并分别出具了《广水桃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中广信评报字〔2015〕第625号)和《成都水工钢结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中广信评报字〔2015〕第626号),截至2015年9月30日,广水桃江公司账面净资产评估值为161,648,154.14元;成都钢构公司账面净资产评估值为4,178,376.99元。公司以广水桃江公司账面净资产评估值161,648,154.14元,成都钢构公司账面净资产评估值4,178,376.99元,以内部资产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中南投资公司,合计转让金额165,826,531.13元,中南投资公司将以现金支付。

 本次内部资产转让前后公司均持有中南投资公司100%股权。

 四、内部资产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内部资产转让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统一管理,有助于提升中南投资公司竞争力,推动公司和中南投资公司加快发展,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6-074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柯坪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新疆阿克苏柯坪县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新疆阿克苏柯坪县光伏发电项目二期的议案》,同意由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能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柯坪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坪能源公司”)在新疆阿克苏地区柯坪县投资建设柯坪县光伏发电项目一、二期各20MWp,一期工程总投资18,105.65万元,二期工程总投资17,129.73万元。

 柯坪能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8,100万元贷款。为推进柯坪县光伏发电项目一、二期的开发建设,争取尽快进入投产发电,公司拟为柯坪能源公司贷款提供建设期担保,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贷款办理之日起,实际期限以合同为准),采取连带责任担保方式,保证期届满公司对柯坪能源公司的担保将自动失效;新疆能源公司拟为柯坪能源公司提供全程担保,期限不超过15年(自贷款办理之日起,实际期限以合同为准),采取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届满新疆能源公司对柯坪能源公司的担保将自动失效。公司和新疆能源公司为该项目一、二期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8,100万元,项目运营期采用项目电费收费权质押担保。

 2016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14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柯坪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和新疆能源公司为柯坪能源公司不超过28,1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名称:柯坪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二)住所:新疆阿克苏地区柯坪县光伏产业园;

 (三)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四)成立时间:2014年1月27日;

 (五)法定代表人:蔡勇;

 (六)注册资本:3,621万元;

 (七)经营范围:风能、太阳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电能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物资经销(风力发电与太阳能发电设备及配件),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

 (八)柯坪能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能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九)柯坪能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柯坪能源公司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贷款办理之日起,实际期限以合同为准)。

 (二)新疆能源公司为柯坪能源公司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不超过15年(自贷款办理之日起,实际期限以合同为准)。

 (三)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担保事项后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一)为推进柯坪县光伏发电项目一、二期的开发建设,董事会同意公司和新疆能源公司为柯坪能源公司提供担保。

 (二)公司董事会在对柯坪能源公司的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进行充分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本项担保风险可控。柯坪能源公司本次贷款主要用于推进柯坪县光伏发电项目一、二期的开发建设,能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三)柯坪能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16年8月18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孙)公司担保,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为542,516万元人民币(含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和新疆能源公司为柯坪能源公司提供不超过28,100万元担保),实际担保总额261,380.28万元人民币(按照2016年8月18日汇率折算),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36%。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6-075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为阿瓦提县

 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新疆阿克苏阿瓦提光伏发电项目二期的议案》,同意由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能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阿瓦提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瓦提能源公司”)在新疆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西南工业园内投资建设阿瓦提光伏发电项目二期20MWp,工程总投资18,112.15万元。

 为推进阿瓦提光伏发电项目二期20MWp的开发建设,新疆能源公司拟为阿瓦提能源公司不超过15,0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期限15年(自贷款办理之日起,实际期限以合同为准),采取连带责任担保方式,保证期届满对阿瓦提能源公司的担保将自动失效,项目运营期采用项目电费收费权质押担保。

 2016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14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为阿瓦提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新疆能源公司为阿瓦提能源公司不超过15,0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名称:阿瓦提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二)住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锦秀花园24楼3单元401室;

 (三)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四)成立时间:2014年4月10日;

 (五)法定代表人:蔡勇;

 (六)注册资本:12,542万元;

 (七)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的投资开发与技术咨询;

 (八)阿瓦提能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能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九)阿瓦提能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

 (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三)担保期限:15年(自贷款办理之日起,实际期限以合同为准);

 (四)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担保事项后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一)为推进阿瓦提光伏发电项目二期20MWp的开发建设,董事会同意新疆能源公司为阿瓦提能源公司不超过15,0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二)公司董事会在对阿瓦提能源公司的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进行充分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本项担保风险可控。阿瓦提能源公司本次贷款主要用于推进阿瓦提光伏发电项目二期20MWp的开发建设,能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三)阿瓦提能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16年8月18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孙)公司担保,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为557,516万元人民币(含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和新疆能源公司为柯坪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8,100万元担保、新疆能源公司为阿瓦提能源公司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担保),实际担保总额261,380.28万元人民币(按照2016年8月18日汇率折算),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36%。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6-076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6年9月6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9月6日(星期二)下午14:30,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9月5日(星期一)至2016年9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5日15:00至2016年9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6年8月30日。

 出席对象为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19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议案:

 (一)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内部资产转让的议案;

 (三)关于为柯坪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关于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为阿瓦提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于2016年8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应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16年8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17层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51134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林广喜,联系电话:(020)61776998,传真:(020)82607092,电子邮箱:ysd002060@vip.163.com。

 参加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060。

 (二)投票简称:水电投票。

 (三)投票时间:2016年9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五)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六)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水电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9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赞成议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6-077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8月15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16年8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通知中所列全部议题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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