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8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问泽鑫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6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6-071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8月18日,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并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2日以电话结合邮件方式通知全部董事。董事长问泽鑫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出席会议董事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占有表决权董事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人。

 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6年8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占有表决权董事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人。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详见公司8月19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将2016年度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额度调整为人民币3亿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人,占有表决权董事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人。

 关联董事问泽鑫先生(控股股东兄长)、朱志英女士(控股股东配偶)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2016年度向控股股东借款额度调整为3亿元的关联交易公告》。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所涉关联股东将回避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的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互为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占有表决权董事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人。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求向银行融资需要担保,公司在2016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6年4月15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超过净资产50%的担保额度。截止目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余额为23,500万,加上本次公司与子公司互为担保的金额后担保总额为38,500万元,超过净资产50%,故需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子公司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互为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占有表决权董事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人。

 鉴于近期行业监管和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自身融资计划等因素,经与其他各方深入沟通和探讨,认为目前融资环境不适合上述项目,公司经审慎决策,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占有表决权董事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人。

 随着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摩恩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恩租赁”)业务规模的扩大,目前的注册资本限制其拓宽融资渠道和业务规模。为满足摩恩租赁的经营发展需求,增加其资金实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0万元对摩恩租赁进行增资,用于充实其资本金、提高其资金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为摩恩租赁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增资后摩恩租赁的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增加至30,000万元。该公司少数股东吕中绳先生因个人其他资金安排,放弃本次共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持股比例由99%上升至99.3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上海摩恩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占有表决权董事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人。

 公司拟定于2016年9月9日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将2016年度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额度调整为人民币3亿元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互为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6-072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2日以邮件通知方式通知。会议于2016年8月1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鲁学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人,占有表决权监事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人,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6年8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将2016年度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额度调整为人民币3亿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人,占有表决权监事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人,获得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项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2016年度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额度调整为人民币3亿元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互为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人,占有表决权监事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人,获得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担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战略发展,能够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帮助其解决经营流动资金需求。《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互为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人,占有表决权监事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人,获得通过。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人,占有表决权监事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人,获得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上海摩恩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恩租赁”)进行增资,有利于充实其资本金、提高其资金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为摩恩租赁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上海摩恩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6-074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2016年度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额度

 调整为人民币3亿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15年和2016年分批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泽鸿先生申请了人民币3亿元的借款额度,公司适时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额度内按需借款。上述借款时间和金额明细如下:

 (1)2015年8月5日至2016年8月4日,借款额度为5000万元;

 (2)2015年9月29日至2016年9月29日,借款额度为1亿元;

 (3)2016年2月17日至2017年2月16日,借款额度为1.5亿元;

 为加强资金利用效益,公司计划将上述借款额度调整为人民币3亿元,适时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额度内循环借款,借款额度有效期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借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收利息,到期以转账方式归还借款本息。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8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将2016年度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额度调整为人民币3亿元的议案》。详情参阅公司于2016年8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关联关系:

 问泽鸿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6,260万股,持股比例为59.79%,其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 之规定,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3、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6年8 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将2016年度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额度调整为人民币3亿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关联董事的问泽鑫先生和朱志英女士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独立董事潘志强先生、孙勇先生和王德宝先生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此项关联交易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所涉关联股东将回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截止本交易日,问泽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6,2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79%,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因此,公司向问泽鸿先生借款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按合同约定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公司提供有效期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人民币3亿元的借款额度(控股股东应缴纳税费由其本人承担)。

 四、关联借款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2016年度向控股股东借款额度调整为人民币3亿元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向其借款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公司可在规定期限内根据流动资金需要提取使用。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批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将2016年度向控股股东借款额度调整为人民币3亿元属于关联交易,本项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并按法规要求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额度予以调整。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6-075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互为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签订最高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南京银行与上海摩恩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恩租赁”)签订的《最高债权额合同》中所述具体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贷款承诺、承兑、贴现、商业承兑汇票保贴、证券回购、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保函、透支、拆借、担保等表内外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的范围为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南京银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公司拟与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温州银行”)签订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海摩恩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恩租赁”)与温州银行签订的银行贷款合同中所述的授信期内对授信合同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债权的最高本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及其他应付款项(包括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上述范围中的其他应付款项,计入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但不计入被担保的本金余额最高限额。保证期间为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3、上海摩恩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恩保理”)为公司与光大银行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署的人民币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鉴于公司于2016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6年4月15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间相互担保额度的议案》审批的额度为不超过3.5亿(净资产的50%)。

 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明细如下:

 ■

 本次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互为担保事项已于2016年8月1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互为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潘志强先生、孙勇先生和王德宝先生对上述事项予以认真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二)条规定,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摩恩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月13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1389号301-302室

 法定代表人:问泽鸿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自有设备租赁,投资咨询服务(除经纪),通用机械、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机械、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通信设备、通讯器材、仪器仪表的销售,III、II类医疗器械经营(详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比例:公司持有99%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474,085,737.53元,负债总额228,393,363.25元,净资产245,692,374.28元,营业收入37,096,643.57元,营业利润19,152,851.52元,净利润15,416,374.06元,资产负债率为48.18%。

 截止201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553,275,500.92元,负债总额297,550,738.98,净资产255,724,761.94元,营业收入30,047,133.66元,营业利润12,112,967.52元,净利润10,032,387.66元,资产负债率为53.78%。

 2、 公司名称: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问泽鑫

 注册资本:43,920万元

 成立日期:1997年10月5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2829号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及附件的研发、制造及销售,电线电缆专业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金属材料的销售,实业投资,风力发电设备及辅件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比例:问泽鸿持有公司59.79%的股份

 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1,419,092,819.54元,负债总额815,173,505.73元,净资产603,919,313.81元,营业收入363,492,511.25元,营业利润-19,918,490.16元,净利润-13,468,612.48元,资产负债率为57.44%。

 截止201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460,898,965.56元,负债总额882,465,066.28元,净资产578,433,899.28元,营业收入179,845,553.78元,营业利润-12,068,720.15元,净利润-7,917,414.53元,资产负债率为60.41%。

 三、担保的基本情况

 1、公司与南京银行拟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保证人: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主合同债务人:上海摩恩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本金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具体以银行审批金额为准)

 保证期间:一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公司与温州银行拟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保证人: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主合同债务人:上海摩恩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4,000万元(具体以银行审批金额为准)

 保证期间: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摩恩保理与光大银行拟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保证人:上海摩恩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债权人:光大银行上海分行

 主合同债务人: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4,000 万元(具体以银行审批金额为准)

 保证期间:一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1,500万元,子公司对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3,500万元,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34.62%。加上本次担保额度15,000万元,担保余额为38,500万元,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6.71%。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为其下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除为上市公司担保外无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五、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1)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资金需求量较大,需进一步加大融资能力。通过相互提供担保,解决公司及子公司对资金需求的问题,有利于其保持必要的周转资金,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其经营情况稳定,资产优良,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且担保期内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以控制的范围,该担保不会对公司或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互为担保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帮助其解决经营流动资金需求。担保额度控制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担保事项已获得董事会批准并按规定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互为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6-076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并撤回申请材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8月18日,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6年3月7日和2016年4月1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

 2016年5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0952号)。2016年5月30日,中国证监会向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下发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952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要求在30日内提交书面回复意见。为切实稳妥地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后续工作,公司于2016年6月27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回复申请,申请延期至2016年7月29日前完成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2016年6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60952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在审查公司提交的《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的过程中,因相关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决定中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二、公司终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原因

 鉴于近期行业监管和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自身融资计划等因素,经与其他各方深入沟通和探讨,认为目前融资环境不适合上述项目,公司经审慎决策,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三、公司终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16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全体参会有表决权董事同意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因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已经全权授权董事会处理相关事宜,上述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对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基于资本市场融资环境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考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终止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四、其他事项

 公司终止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是基于资本市场、政策环境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仍将继续推进产融结合,并借助资本市场平台,探索不同融资方式,实现内生增长与外延扩张双向驱动。

 给各位投资者造成不便之处深表歉意。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6-077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上海摩恩

 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情况概述

 1、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随着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摩恩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恩租赁”)业务规模的扩大,目前的注册资本限制其拓宽融资渠道和业务规模。为满足摩恩租赁资金需求的增加,增加其资金实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0万元对摩恩租赁进行增资,用于充实其资本金、提高其资金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为摩恩租赁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增资后摩恩租赁的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增加至30,000万元。该公司少数股东吕中绳先生因个人其他资金安排,放弃本次共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持股比例由99%上升至99.33%。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本次增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摩恩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月13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1389号301-302室

 法定代表人:问泽鸿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自有设备租赁,投资咨询服务(除经纪),通用机械、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机械、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通信设备、通讯器材、仪器仪表的销售,III、II类医疗器械经营(详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本次增资前,摩恩租赁的股权结构如下:

 ■

 3、本次增资完成后,摩恩租赁的股权结构如下:

 ■

 4、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合并报表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增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控股子公司的增资可以充实其资本金、提高其资金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为摩恩租赁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

 2、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3、本次增资方案短期内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上海摩恩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可以提高其资金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经过深思熟虑,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其进行增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6-078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16年9月9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9日(星期五) 下午14:30

 3.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6年9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8日15:00至2016年9月9日15:00的任意时间。

 4.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康路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1号楼40层上海 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6. 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6日

 7. 表决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8. 现场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6年9月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将2016年度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额度调整为人民币3亿元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2016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登载。

 2、审议《关于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互为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2016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登载。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附后),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

 2016年9月7日(星期三) 9:00-12:00、13:00-16:00;2016年9月8日(星期四) 9:00-12:00、13:00-16:00。

 3.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康路258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1号楼40层

 邮编:200127

 4. 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 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徐萍

 联系电话:021-58979608

 传真号码:021-58979608

 特此通知。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18日

 附: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参会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2451”。

 2、投票简称:“摩恩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赶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摩恩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

 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

 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至2016年9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份修改)》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股东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陆。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2:

 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3: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 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 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