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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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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美好集团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6-82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道明先生通知,刘道明先生于2016年8月17日至8月1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刘道明本人及其妻子王萍、女儿刘柳和刘南希,将在不晚于2017年1月13日之前,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在每股5元以下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额度为2亿元以内。增持计划所需的资金来源为其自筹取得。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3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6-80。

 二、增持情况

 1、增持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道明先生。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

 4、增持数量:2016年8月17日至8月18日,刘道明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9,991,101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39%,增持均价4.17元/股,合计金额约4,163万元。

 ■

 本次增持前,刘道明先生本人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温尔馨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66.667%的股权,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公告日,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15.58%。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

 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道明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履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继续关注增持人所持股份变动的有关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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